将之京师杂别

黄景仁

翩与归鸿共北征,登山临水黯愁生。

江南草长莺飞日,游子离邦去里情。

五夜壮心悲伏枥,百年左计负穷耕。

自嫌诗少幽燕气,故作冰天跃马行。

【作者】

黄景仁(1749-1783),字汉镛,一字仲则,江苏武进(今属常州市)人。曾游安徽学政朱筠幕。乾隆三十年(1765)秀才。清高宗东巡召试名列二等,以英武殿书签官,例得主簿。后纳资为县丞,在京候选。贫病交迫,欲往西安依陕西巡抚毕沅,途中病死。早孤家贫,平生怀才不遇。工诗。多写牢愁抑塞之情,以奇肆新警沉挚见长,颇有李白之风。亦工词。著有《两当轩全集》。

《将之京师杂别》原文赏析-黄景仁

【赏析】

乾隆四十年(1775),二十七岁的黄仲则动身去北京,在与亲友告别时,他写了《将之京师杂别》七律六首,这里选的是其中的第一首。据仲则的好友洪北江说,仲则“平生于功名不堪置念,独恨其诗无幽并豪士气,尝蓄意欲游京师,至岁乙未乃行”。

诗的首联是说自己将与翩然回归的鸿雁共同北行,临歧分手,不免黯然愁生。“归鸿”点明时节是秋天;“登山临水”,语出宋玉《九辩》:“憭慄兮若在远行,登山临水兮送将归。”仲则用“登山临水”一词,不仅是指自己的行踪,更主要的是借以表达“送将归”的意思,这种“歇后”的用法,在古诗中是极为常见的。这一联的“翩”字用得极妙。“翩”,鸟疾飞貌,用以状“归鸿”自然是贴切的,但这里说“翩与归鸿”,则明明是说“我翩然与归鸿”。以状鸟之词状我,人耶?鸿耶?浑然一体,我即是鸿,鸿亦是我,倘套用王静安的一句名言,那就是,著一“翩”字,而境界全出矣。

颔联一气贯注,用的是流水对。可能有人会问:仲则别时,序属清秋,何来“草长莺飞”之景乎?如此理解,未免过于拘执字面。其实,“江南草长莺飞日”一句并非写实,而是用典。丘迟《与陈伯之书》云:“暮暮三月,江南草长,杂花生树,群莺乱飞。”仲则移用于此,盖欲以表现其恋恋于故乡之情也。由此可知,颔联的两句乃是悬揣离别之后的情景,是说自己此番去后,每至日,就会想起江南莺飞草长的春日,就会牵动自己思念家乡的情感。此种情怀,在这组七律的第六首中表现得更为清楚:“已是旧游如梦境,况经远别更天涯。马头细草茸茸碧,来岁相看可忆家?”

颈联上句用曹操《步出门行》诗意:“老骥伏枥,志在千里。烈士暮年,壮心不已。”“五夜”,即五更。下句的“穷耕”,暗用诸葛亮《出师表》中“臣本布衣,躬耕于南阳”之意。“左计”,意谓不适当的策划(范成大《秋日》诗:“无事闭门非左计”)。这两句揭示了仲则内心深处的出处行藏的矛盾。仲则夙怀骐骥之志,希图为世所用,观其“祖郎自爱中宵舞,不为闻鸡要著鞭”(《夜起》)之句可知,然而他空有一腔“壮心”,就像伏枥的骏马一样,不能施展才华,此其所以“五夜”不眠而“悲”者也。此番离别亲友,远走京师,就是因为厌倦了这种“长铗依人游未已,短衣射虎气难平”(仲则《杂感四首》)的生活,但此番一去,是否就一定能够实现自己的壮志呢?恐怕也未必。想起挚友洪北江的赠行诗里有“姑溪夜雨剪春蔬,归计频番说荷锄”(《送黄大景仁至都门》)之类的句子,仲则又转而萌发归隐的念头——“百年左计负穷耕”。究竟是“出”还是“处”?是“行”还是“藏”呢?这两种思想在交战,最后还是前者战胜了后者,仲则决计还是去京师。

“自嫌诗少幽燕气,故作冰天跃马行。”尾联两句表明了仲则之所以要去北京的原因。我们知道,仲则之诗凄苦悲切,“如咽露秋虫,舞风病鹤”(洪稚存《北江诗话》),虽然“超逸有余,而博大似未足也”(张维屏《诗人征略》)。仲则自己对此也是很清楚的,他在一首题为《杂感》的诗中曾说:“莫因诗卷愁成谶,春鸟秋虫自作声。”为此,他决定北上,使自己的诗风也沾上一些慷慨悲歌的幽燕之气。诗的末句颇有豪宕之致,“冰天跃马”四字富有表现力,不仅刻画出诗人雄健的形象,抒写出诗人豪迈的气概,而且还同第五句的“悲伏枥”和首句的“翩”字作了照应,使整首诗由凄婉化为沉雄,由低回化为高亢,可以说是“清窈之思,激哀于林樾;雄宕之气,鼓怒于海涛”(吴锡麟《与刘松岚书》)。

(熊盛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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