次荆公韵四绝[1](选一)

骑驴渺渺入荒陂[2],想见先生未病时。

劝我试求三亩宅[3],从公已觉十年迟[4]。

【注释】

[1]荆公:王安石,于元丰三年被封为荆国公。

[2]陂:山坡。

[3]劝我句:说王安石劝苏轼在金陵买田安居,与他为邻,可以常相往来。

[4]从公:跟从你。

《次荆公韵四绝》(选一)原文注释赏析-苏轼

【赏析】

这首诗是苏轼与王安石和解的证明。其实,在元丰七年八月两人直接会面之前,已经有过间接的接触。元丰四年,谪居中的苏轼收到新党李琮的信,告诉他王安石曾夸奖他的文章,苏轼随即回信,要李琮带秦观去见王安石。虽然李琮和秦观都没能完成这个中介任务,但可见双方是有意和解的。在宋代,这种政敌之间的友谊并不难以理解:士大夫只是给皇帝出谋划策,或接受皇帝委任去办事,至于谁的意见被采用,或谁获得委任,那都是皇帝决定的事,士大夫之间本来没有什么生死怨仇。当然这里面有利益关系,如果以利益介怀,或者便产生怨仇。但元丰七年的王安石已经退休,苏轼刚刚流放回来,一个半山居士与一个东坡居士之间不存在利益斗争,政治观点的差异与人们之间很多其他的差异一样,完全可以不影响友谊的。

然而,苏、王之间由互相攻击转变为要想结为邻居,恨不得常在一起,那恐怕不是一般的和解,令人怀疑那已经不是撇开政治观点的诗酒之交。苏轼见过王安石后,给他的旧党密友滕元发写了一封信,建议滕去见一见王安礼(《与滕达道六十八首》之三十八)。信里当然没有写出这个建议的目的,但如考虑到当时宋神宗已致力于消弭新旧党争,则两党的人物主动寻求和解或者合作,应该是顺应形势之举吧。

诗里说,“从公已觉十年迟”,这是颇堪玩味的。距此十年前,正在熙宁七、八年,王安石罢相与第二次入相的时候。对于这段往事,苏轼后来有这样的说法:“天下病矣……虽安石亦自悔恨,其去而复用也,欲稍自改,而(吕)惠卿之流恐法变身危,持之不肯改。”(《司马温公行状》)这话写在“元祐更化”的主持人司马光的行状中,如果不是实有所据,就显得很奇怪。因为当时正在举世歌颂司马光的“更化”,而咒骂王安石的“新法”,王的罪恶越大,司马的功德就越高,苏轼何以要在如此重要的文件中,说王第二次入相时自己就有“稍自改”之意?实际上,王安石是否真有此意,是无法证明的,如果苏轼不是捏造故事,那就是他们之间一度取得过这样的理解,而这一度恐怕只能在苏、王金陵会谈时。所以,“从公已觉十年迟”的意思当是“从公”“稍自改”。这也等于说,他们可以有一种建立于“稍自改”上的合作。“稍自改”当然并不是“更化”,而正是宋神宗晚年所希望造就的局面,即新旧两党的妥协。在不知道神宗马上会死的前提下,苏轼能够设想的最好前途也不过如此吧。

当然,结果是神宗死了,两党人物的合作局面没有在历史上出现。但可以相信,元丰七、八年间的苏轼,曾经走向神宗和王安石更近一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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