贼退示官吏

元结

癸卯岁,西原贼入道州,焚烧杀掠,几尽而去。明年,贼又攻永破邵,不犯此州边鄙而退。岂力能制敌欤?盖蒙其伤怜而已。诸使何为忍苦征敛?故作诗一篇以示官吏。

昔岁逢太平,山林二十年。泉源在庭户,洞壑当门前。

井税有常期,日晏犹得眠。忽然遭世变,数岁亲戎旃。

今来典斯郡,山夷又纷然。城小贼不屠,人贫伤可怜。

是以陷邻境,此州独见全。使臣将王命,岂不如贼焉?

今被征敛者,迫之如火煎。谁能绝人命,以作时世贤?

思欲委符节,引竿自刺船。将家就鱼麦,归老江湖边。

昔岁逢太平,山林二十年-元结《贼退示官吏》赏析

【作者】

*元结(719—772),字次山,先世本鲜卑拓跋氏,北魏时改姓元。鲁山(今属河南)人,其先居太原。天宝十三年(754)进士及第,复举制科。安史之乱中避地南方。乾元二年(759)以右金吾兵曹参军摄监察御史,充山南东道节度参谋,一度代摄荆南节度使事。后历任道州、容州刺史,加授容州都督充本管经略守捉使。有明辑本《元次山文集》。

【赏析】

笔者理解这首五言古诗的主旨是八个字:盗亦有道,官不如贼。此诗同情人民疾苦,斥责官吏横征暴敛,词意深沉,感情愤激。

诗前的序交代了作诗的原委。“癸卯岁”,即唐代宗广德元年(763)。这年十二月,广西境内的少数民族“西原蛮”攻占道州(州治在今湖南道县)一月有余。广德二年五月,元结任道州刺史,七月“西原蛮”又攻破了邻近的永州(州治在今湖南零陵)和邵州(州治在今湖南邵阳),却没有再攻道州。诗人认为,这并不是自己“力能制敌”,而是出于“西原蛮”对战乱中道州人民的“伤怜”。相反,朝廷派到地方上的租庸使却不能体恤人民,在道州百姓“朝餐是草根,暮食乃木皮”(《陵行》)的情况下,仍横征暴敛。有感于此,“故作诗一篇以示官吏”。元结将少数民族武装称之为“贼”,这是他的立场局限。在他看来,“城小贼不屠,人贫伤可怜”,那是因为“盗亦有道”。“使臣将王命,岂不如贼焉”,说的就是“官不如贼”,但是这些话是不能说出来的。《新唐书•南蛮传》:“(西原蛮)余众复围道州,刺史元结固守,不能下。进攻永州,陷邵州,留数日而去。”从史实上看,非是元结不能“制敌”,也不是元结的“谦词”,而是诗作为了突出主旨的一种委婉的说法。诗中把“诸使”和“贼”对比起来写,通过对“贼”的有所肯定,来衬托官吏的残暴,这在历代官场上,都是难能可贵的。

全诗共分四段。第一段由首句至“日晏犹得眠”,先写“昔”。首二句“昔岁逢太平,山林二十年”,是对“昔”的总说,交代他在举进士以前的生活。以下四句是“太平”的具体化:住处优美,有山有水,赋税有定制,日出而作,日入而息,男耕女织,其乐融融。这里说的是作者自己,推而广之,也是全国的老百姓。这一段为后文写官吏们横征暴敛和自己准备归老林泉作了铺垫。这一段的核心是“井税有常期”句。所谓“井”,指井田。古代井田制,大致就是国家把土地划成豆腐干式的方块,作为劳动的计算单位。元结所谓“井税”,是借以指唐代所实行的按户口征取定额赋税的租、庸、调法。“有常期”,是说有一定的限度。显然作者把人民没有额外负担看作是年岁太平的主要标志。

第二段从“忽然遭世变”句到“此州独见全”。写“今”,写“贼”。前四句先简单叙述自己从出山到遭遇变乱的经过。元结于乾元二年(759)二月奉朝命在唐、邓、汝、蔡等州招募义军,参加对安史叛军的作战,上元元年(760),充荆南节度判官,次年领荆南兵镇九江。“戎旃”,军旅。“典斯郡”,出任道州刺史。“山夷”,指西原蛮。由此引出后四句,强调城小没有被屠,道州独存的原因是“人贫伤可怜”,也即“贼”对道州人民苦难的同情,这是对“贼”的褒扬,也就是“盗亦有道”。

第三段从“使臣将王命”至“以作时世贤”。写“今”,写“官”。上一段写“贼”,是为了这段的写“官”。这一段表现全诗的主旨。“使臣将王命,岂不如贼焉?”奉了王命来催征赋税的租庸使,难道还不如“贼”吗?一开始用反诘句把“官”和“贼”对照起来写。抨击官吏不顾老百姓死活,愤激之词,如火山喷发,其大胆程度,为历来少见。“今被征敛者,迫之如火煎”,和前面“井税”两句相照应,与“昔”形成鲜明对比。是直陈、直诉、直斥,毫不隐晦,揭露深刻,铿锵有力。如闻其声,如见其人。千载而下,读者亦当怦然心动。不知“租庸使”们听此赧颜否?接下来的两句:“谁能绝人命,以作时世贤?”意为怎能断绝百姓的生路,去做一个官场认为的贤能官吏呢?以反诘的语气作出了断然否定的回答,揭示“时世贤”们已经到了“绝人命”的地步。“绝人命”和“伤可怜”相照应,足以看出官不如贼。不难看出,作者告诫官吏:一旦到了“绝人命”的地步,“民”也会变成“贼”,那大唐江山就不像平定安史之乱那么好收拾了。作者如果不想“绝人命”,不取效法“时世贤”,那么出路只有一条:辞官隐退。这样就顺理成章引出第四段。

第四段由“思欲委符节”至篇末。“刺”,用篙撑船。“将家”,携带家眷。作者最后说:自己不会遵“王命”,不会作“征敛者”,宁愿弃官,归隐江湖,也绝不去做那种残民媚上的所谓“贤臣”。这是对征敛无期的抗议,纵然是消极的抗议,我们却触摸到作为清正官吏的元结的一颗没有泯灭的良心。

元结论诗,主张“极帝王理乱之道,系古人规讽之流”(《二风论诗》),反对“拘限声病,喜尚形似”(《箧中集序》),要发挥文学“救时劝俗”(《文编序》)的社会作用。所作均为古体,力求摆脱声律的束缚,不事雕饰,朴素简淡,自成一格。这首诗也是如此。然而“次山(元结字)诗深沉顿挫似杜(甫),而取径不类,丰采不逮,故气高而韵短”(马茂元《唐诗选》)。这首诗也有这样的缺陷。今日为诗者,可作为警示。

(星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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