琴酒原文:
琴酒
朝代:唐 / 作者:白居易
耳根得听琴初畅,心地忘机酒半酣。
若使啓期兼解醉,应言四乐不言三。

琴酒译文:
耳根得以聆听琴音,初次感受畅快;心境纯净,已经有些醉意。
如果能够在畅饮之余找到机会,同时又能解除醉意,应当谈论四乐而不是只谈三乐。
全诗表达了一种闲适愉悦的境界。作者首先享受着美妙的琴音,让他的耳根感到舒畅;心地也因此而忘却了尘世的烦忧,酒意半醺。接着,他提出了一个条件,若是能够在这舒适的状态下,找到机会解除醉意,他愿意谈论四种乐曲,而不只是三种,暗示着他对于愉悦生活的向往和追求。整首诗透露出了诗人对于闲适生活的向往与渴望。

诗人·白居易·简介
白居易,字乐天,下邽人。贞元中,擢进士第,补校书郎。元和初,对制策,入等,调盩厔尉、集贤校理,寻召为翰林学士、左拾遗,拜赞善大夫。以言事贬江州司马,徙忠州刺史。穆宗初,徵为主客郎中、知制诰,复乞外,历杭、苏二州刺史。文宗立,以秘书监召,迁刑部侍郎。俄移病,除太子宾客分司东都,拜河南尹。开成初,起为同州刺史,不拜,改太子少傅。会昌初,以刑部尚书致仕。卒赠尚书右仆射,諡曰文。自号醉吟先生,亦称香山居士。与同年元稹酬咏,号元白;与刘禹锡酬咏,号刘白。《长庆集》诗二十卷,后集诗十七卷,别集补遗二卷,今编诗三十九卷。
白居易字乐天,其先太原人,后迁居下邽。贞元十六年擢进士第,元和初又擢才识兼茂、明於礼用科。任左拾遗,出为江州司马,历刺杭、苏二州,以刑部尚书致仕。会昌六我卒,年七十五。补诗二首。(复出一首)
白居易(772年-846年),字乐天,号香山居士,又号醉吟先生,祖籍太原,到其曾祖父时迁居下邽,生于河南新郑。是唐代伟大的现实主义诗人,唐代三大诗人之一。白居易与元稹共同倡导新乐府运动,世称“元白”,与刘禹锡并称“刘白”。白居易的诗歌题材广泛,形式多样,语言平易通俗,有“诗魔”和“诗王”之称。官至翰林学士、左赞善大夫。公元846年,白居易在洛阳逝世,葬于香山。有《白氏长庆集》传世,代表诗作有《长恨歌》、《卖炭翁》、《琵琶行》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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