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题郡斋原文:
留题郡斋
朝代:唐 / 作者:白居易
吟山歌水嘲风月,便是三年官满时。
更无一事移风俗,唯化州民解咏诗。

留题郡斋译文:
吟唱山歌,嘲笑风景、月色,正是三年任满之时。春天因为醉卧而常闭上双眼,秋天因为晴朗而暂时拉开帷幕。再无其他事物能改变风俗习惯,只有化州的百姓能解读诗歌。

留题郡斋总结:
这首诗描述了官员任满三年时的生活状态。诗人以准确而幽默的语言描绘了春眠和秋望的情景,表达了官员在这段时间内的休闲和欣赏自然之乐。诗中还提到了化州百姓喜欢诗歌,对诗的理解和欣赏。整体而言,这首诗以简洁的语言描绘了官员的生活状态和地方文化的一面。

诗人·白居易·简介
白居易,字乐天,下邽人。贞元中,擢进士第,补校书郎。元和初,对制策,入等,调盩厔尉、集贤校理,寻召为翰林学士、左拾遗,拜赞善大夫。以言事贬江州司马,徙忠州刺史。穆宗初,徵为主客郎中、知制诰,复乞外,历杭、苏二州刺史。文宗立,以秘书监召,迁刑部侍郎。俄移病,除太子宾客分司东都,拜河南尹。开成初,起为同州刺史,不拜,改太子少傅。会昌初,以刑部尚书致仕。卒赠尚书右仆射,諡曰文。自号醉吟先生,亦称香山居士。与同年元稹酬咏,号元白;与刘禹锡酬咏,号刘白。《长庆集》诗二十卷,后集诗十七卷,别集补遗二卷,今编诗三十九卷。
白居易字乐天,其先太原人,后迁居下邽。贞元十六年擢进士第,元和初又擢才识兼茂、明於礼用科。任左拾遗,出为江州司马,历刺杭、苏二州,以刑部尚书致仕。会昌六我卒,年七十五。补诗二首。(复出一首)
白居易(772年-846年),字乐天,号香山居士,又号醉吟先生,祖籍太原,到其曾祖父时迁居下邽,生于河南新郑。是唐代伟大的现实主义诗人,唐代三大诗人之一。白居易与元稹共同倡导新乐府运动,世称“元白”,与刘禹锡并称“刘白”。白居易的诗歌题材广泛,形式多样,语言平易通俗,有“诗魔”和“诗王”之称。官至翰林学士、左赞善大夫。公元846年,白居易在洛阳逝世,葬于香山。有《白氏长庆集》传世,代表诗作有《长恨歌》、《卖炭翁》、《琵琶行》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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