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微之诗二十三首·和李势女原文:
和微之诗二十三首 和李势女
朝代:唐 / 作者:白居易
减一分太短,增一分太长。
不朱面若花,不粉肌如霜。
色为天下艳,心乃女中郎。
自言重不幸,家破身未亡。
人各有一死,此死职所当。
忍将先人体,与主为疣疮。
妾死主意快,从此两无妨。
愿信赤心语,速即白刃光。
南郡忽感激,却立舍锋鋩。
抚背称阿姉,归我如归乡。
竟以恩信待,岂止猜妬忘。
由来几上肉,不足挥干将。
南郡死已久,骨枯墓苍苍。
愿於墓上头,立石镌此章。
劝诫天下妇,不令阴胜阳。

和微之诗二十三首·和李势女译文:
减一分太短,增一分太长。
不朱面如花,不粉肌似霜。
色彩在世间最艳丽,心却像男子中的才子。
自述痛苦命运不幸,家破人未亡。
人人终有一死,这死是应当的。
忍受着身体的痛苦,成为主人身上的疮疡。
妾身已死,心意轻松,此后互不干涉。
愿你相信我真心的话语,立刻拿起白刃使之闪光。
南郡突然感到感激,立即丢弃了战斗的刀锋。
抚摸我的背,称呼我为姊姊,回家的感觉如归乡。
最终以恩情对待我,不仅仅是猜疑和妒忌被抛之脑后。
历来肉身上升多少次,都不足以抹干将士的热血。
南郡的死已经很久,骨骸枯萎,坟墓苍苍。
愿我在墓碑上方,立下石碑镌刻此篇章。
劝告天下妇女,不要让阴暗胜过阳光。
全诗概括:这首诗描述了一个女子的心境和命运。她自称是家破身亡的不幸者,但她表示人人都会死去,这是命中注定的。她愿意忍受痛苦,成为主人的疮疡,表示对主人的忠诚。然而,她死后心意轻松,不再受主人的约束。她希望主人相信她真挚的话语,同时她也放下了敌意。最后,诗人劝告天下妇女,不要让阴暗的情绪占据上风,而要保持阳光和善良。

和微之诗二十三首·和李势女赏析:
白居易的《和微之诗二十三首 和李势女》是一首感情深沉、情感真挚的诗篇。诗中主要表达了李势女对自己命运的无奈与不甘,以及她坚决选择自尽以摆脱命运束缚的决心。诗篇通过抒发李势女内心的痛苦与坚韧,展现了一个女性在困境中的坚强与倔强,同时也反映了古代女性在封建社会中的困境与无奈。
首先,诗中通过对李势女容貌的描写,表现了她的美丽与高贵。她的面容被赞美为“不朱面若花”,肌肤则被比作“不粉肌如霜”,这些形象的描绘使得她的美貌更加引人注目。然而,在美丽的外表之下,她的内心却充满了痛苦与无奈,她被宿命束缚,成为了一个没有自主权的女性,被逼无奈之下选择自尽。
诗中的标签可以包括“抒情”和“咏物”。其中,“抒情”体现在诗中对李势女内心情感的深刻表达,而“咏物”则体现在对李势女容貌的生动描写。
总之,白居易的《和微之诗二十三首 和李势女》通过真实而深刻的情感表达,生动地展现了古代女性在封建社会中的命运困境,以及她们在面对困境时的坚韧与勇敢。这首诗具有很高的文学价值和历史价值。

诗人·白居易·简介
白居易,字乐天,下邽人。贞元中,擢进士第,补校书郎。元和初,对制策,入等,调盩厔尉、集贤校理,寻召为翰林学士、左拾遗,拜赞善大夫。以言事贬江州司马,徙忠州刺史。穆宗初,徵为主客郎中、知制诰,复乞外,历杭、苏二州刺史。文宗立,以秘书监召,迁刑部侍郎。俄移病,除太子宾客分司东都,拜河南尹。开成初,起为同州刺史,不拜,改太子少傅。会昌初,以刑部尚书致仕。卒赠尚书右仆射,諡曰文。自号醉吟先生,亦称香山居士。与同年元稹酬咏,号元白;与刘禹锡酬咏,号刘白。《长庆集》诗二十卷,后集诗十七卷,别集补遗二卷,今编诗三十九卷。
白居易字乐天,其先太原人,后迁居下邽。贞元十六年擢进士第,元和初又擢才识兼茂、明於礼用科。任左拾遗,出为江州司马,历刺杭、苏二州,以刑部尚书致仕。会昌六我卒,年七十五。补诗二首。(复出一首)
白居易(772年-846年),字乐天,号香山居士,又号醉吟先生,祖籍太原,到其曾祖父时迁居下邽,生于河南新郑。是唐代伟大的现实主义诗人,唐代三大诗人之一。白居易与元稹共同倡导新乐府运动,世称“元白”,与刘禹锡并称“刘白”。白居易的诗歌题材广泛,形式多样,语言平易通俗,有“诗魔”和“诗王”之称。官至翰林学士、左赞善大夫。公元846年,白居易在洛阳逝世,葬于香山。有《白氏长庆集》传世,代表诗作有《长恨歌》、《卖炭翁》、《琵琶行》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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