念金銮子二首·一原文:
念金銮子二首 一
朝代:唐 / 作者:白居易
衰病四十身,娇痴三岁女。
非男犹胜无,慰情时一抚。
一朝舍我去,魂影无处所。
况念夭札时,呕哑初学语。
始知骨肉爱,乃是忧悲聚。
唯思未有前,以理遣伤苦。
忘怀日已久,三度移寒暑。
今日一伤心,因逢旧乳母。

念金銮子二首·一译文:
衰弱疾病缠身已有四十年,娇懵懂的三岁女儿。
虽然非男孩,却胜过没有,慰藉情感时抚慰一下。
一旦我离开,灵魂飘荡无所依靠。
何况想念亡逝的儿女时,呕哑地初学语言。
方才明白骨肉之爱,竟是忧伤的汇聚。
唯有思绪未曾到达之前,以理智驱散痛苦。
已经忘却已久,经历了三次冷暖更迭。
今日又一次伤心,因为遇到了昔日的乳母。

念金銮子二首·一总结:
诗人身患疾病多年,三岁的女儿天真可爱。虽然女儿不是男孩,但她给诗人带来了安慰。一旦诗人离开,他感到孤独无依。诗人想起儿女的早逝,心中痛苦难言。他才明白亲情的可贵,也是忧伤的集结。只有超越思绪,用理智驱散痛苦。时间已经过去很久,经历了三次季节的更迭。今天又一次伤心,因为遇到了昔日的乳母。

念金銮子二首·一赏析
《念金銮子二首 一》是白居易创作的一首诗,反映了他对于衰老、离别以及对儿女的深情厚意。这首诗的主题可以标签为“亲情”和“离别”。
在第一句中,诗人自述四十多岁的年纪,自己的身体状况已经开始衰弱,与他三岁的女儿相比,呈现出对年轻的儿女的羡慕之情。
接下来的句子表达了作者对女儿的深厚感情,认为女儿胜过男孩,是他情感的寄托和慰藉。然而,作者也感到离别的苦涩,一旦女儿离去,他会感到孤独无依,心灵无处寄托。
接下来的几句描述了女儿的成长过程,从婴儿的哭泣到学语,作者的心情也随之变化。他开始意识到亲情的珍贵,因为骨肉亲情不仅是快乐的源泉,还伴随着忧愁和离别。
在接下来的句子中,诗人表达了对过去美好时光的怀念,以及对未来的忧虑。他已经经历了岁月的变迁,但今日的一次伤感让他想起了旧乳母,这也反映了他对过去的怀念和对离别的痛苦。
这首诗通过对亲情、年华流逝和离别的描写,表达了诗人深刻的情感和对家庭的珍视。

诗人·白居易·简介
白居易,字乐天,下邽人。贞元中,擢进士第,补校书郎。元和初,对制策,入等,调盩厔尉、集贤校理,寻召为翰林学士、左拾遗,拜赞善大夫。以言事贬江州司马,徙忠州刺史。穆宗初,徵为主客郎中、知制诰,复乞外,历杭、苏二州刺史。文宗立,以秘书监召,迁刑部侍郎。俄移病,除太子宾客分司东都,拜河南尹。开成初,起为同州刺史,不拜,改太子少傅。会昌初,以刑部尚书致仕。卒赠尚书右仆射,諡曰文。自号醉吟先生,亦称香山居士。与同年元稹酬咏,号元白;与刘禹锡酬咏,号刘白。《长庆集》诗二十卷,后集诗十七卷,别集补遗二卷,今编诗三十九卷。
白居易字乐天,其先太原人,后迁居下邽。贞元十六年擢进士第,元和初又擢才识兼茂、明於礼用科。任左拾遗,出为江州司马,历刺杭、苏二州,以刑部尚书致仕。会昌六我卒,年七十五。补诗二首。(复出一首)
白居易(772年-846年),字乐天,号香山居士,又号醉吟先生,祖籍太原,到其曾祖父时迁居下邽,生于河南新郑。是唐代伟大的现实主义诗人,唐代三大诗人之一。白居易与元稹共同倡导新乐府运动,世称“元白”,与刘禹锡并称“刘白”。白居易的诗歌题材广泛,形式多样,语言平易通俗,有“诗魔”和“诗王”之称。官至翰林学士、左赞善大夫。公元846年,白居易在洛阳逝世,葬于香山。有《白氏长庆集》传世,代表诗作有《长恨歌》、《卖炭翁》、《琵琶行》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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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标题:念金銮子二首·一原文注释译文赏析-白居易诗词-唐诗全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