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居杂诗九十首·其七一
朝代:宋/作者:曹勋
莳松须残腊,栽花宜早春。
移竹日随月,种麻月及辰。
旺方八卦定,农诗七月陈。
物性无不然,农业宜斤斤。

译文:
莳植松树要在腊月时节结束之前完成,而种植花卉则最宜在初春时节。
移植竹子的日子要按照月份来选择,种植麻类则要根据农历的辰月进行。
在盛夏,八卦的法则指导下,农事有其固定的规律,这首农诗陈述的是七月的农业活动。
万物的性质皆有其规律,农业耕作要一丝不苟地细心经营。

赏析:
这首诗出自曹勋的《山居杂诗九十首》,反映了农事的季节性和农民的务实态度。诗人以简洁的语言表现了不同植物在不同月份的栽种和生长情况,以及农事的计划和定律。他提到了栽松和种花要在不同的季节,移竹随着月份的变化,种麻要在特定的时辰。通过这些细节,诗人强调了农民需要精确的时间和方法来进行农事,以确保丰收。
诗中还提到了“旺方八卦定”,这是一种农业的秘诀和传统智慧的体现。八卦是中国古代哲学中的重要概念,与自然界的变化和循环有关。诗人通过将农业与八卦联系在一起,强调了农事需要顺应自然的规律和节律,这是农民智慧的体现。
总之,这首诗以简洁的语言表达了农事的重要性和农民的勤奋和聪明,展现了中国古代农业文化的一部分。

诗人·曹勋·简介
诗人:曹勋 / 性别:男 / 朝代:宋
曹勋(一○九八?~一一七四),字公显,一作功显,阳翟(今河南禹州)人。以恩补承信郎,徽宗宣和五年(一一二三)赐同进士出身(《嘉定赤城志》卷三四),仍为武官。靖康之变从徽宗北迁,至燕山,受密旨间行诣康王。高宗建炎元年(一一二七)至南京,以建言忤执政,出於外。绍兴十一年(一一四一),副刘光远使金,中途还,又充馆伴副使。未几,为报谢副使使金,十二年至金,得请还梓宫及太后。十三年,兼枢密副都承旨。十五年奉祠。二十五年,起知合门事兼干办皇城司。二十九年,再为称谢副使使金。三十年,提举万寿观(《建炎以来系年要录》卷一四一、一四二、一四四、一五○、一五三、一七○、一八五)。孝宗乾道七年(一一七一)起提举皇城司(《宋会要辑稿》职官七七之八二)。淳熙元年卒,年七十余。遗着由子耜辑为《松隠集》,《宋史·艺文志》着录为四十卷。事见《攻媿集》卷五二《曹忠靖公松隠集序》,《宋史》卷三七九有传。 曹勋诗,以《嘉业堂丛书》据旧刻本所刊《松隠文集》为底本,校以旧钞本(藏上海图书馆)、影印清文渊阁《四库全书》本(简称四库本)。四库本多残,且佚原书第十四卷(实佚大部分,卷中几首诗并入第十三卷),而旧抄本第十四卷亦与底本全异。因彼此都不明所自,兹将旧钞本第十四卷诗编为第二十四卷。新辑集外诗附於卷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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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标题:山居杂诗九十首·其七一原文注释译文赏析-曹勋诗词-宋诗全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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