蒲鞭
朝代:宋/作者:林希逸
自古官刑在,如何只用蒲。
贤哉知道者,陋矣执鞭乎。
草草存笞责,拳拳爱体肤。
教非刑可比,耻患免而无。
舜扑书徒识,秦敲惨自愚。
悲因挞黎庶,适意与宽俱。

译文:
古代以来,官府的刑罚一直存在,如何能仅仅使用蒲扇来行刑。真正明智懂事的人,是那些陋劣的人们紧握着鞭子。草率地执行责罚,心怀深厚地关爱身体的皮肤。教育不应该只是依靠刑罚,耻辱和祸害可以被避免而不用刑罚。舜用扑书的方法来教育弟子,秦则采取了残忍的自虐来自愚。悲伤源于挞伐黎民,而适意与宽容应当同样并存。

总结:
这首诗歌讨论了古代刑罚与教育的关系,强调了知识、智慧和宽容的重要性,以及刑罚带来的耻辱与痛苦。诗人呼吁以温和的方式来教育和引导人们,避免过度的刑罚与虐待。

诗人·林希逸·简介
诗人:林希逸 / 性别:男 / 朝代:宋
林希逸(一一九三~?)(生年据作者于理宗景定二年(一二六一)为刘翼《心游摘稿》所作序“躔父今年六十有四,……余长躔父五岁”推定),字肃翁,号鬳斋,又号竹溪,福清(今属福建)人。理宗端平二年(一二三五)进士。淳佑六年(一二四六)召为秘书省正字,七年,迁枢密院编修官(《南宋馆阁续录》卷八)。寻出知饶州(本集《郡斋偶题(鄱阳)》)。景定中官至中书舍人。着有《竹溪十一稿》九十卷(《千顷堂书目》卷二九),已佚。今存《竹溪十一稿诗选》一卷、《竹溪鬳斋十一稿续集》三十卷。事见《宋元学案》卷四七。 林希逸诗,第一卷以汲古阁影宋抄《南宋六十家小集·竹溪十一稿诗选》为底本;第二至九卷以影印文渊阁《四库全书·竹溪鬳斋十一稿续集》为底本,校以明谢氏小草斋抄本(简称明抄本,藏北京图书馆)。新辑集外诗附於卷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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