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范景山先丈逸事
朝代:宋/作者:陈着
朅来范公亭,闻昔范老子。
盛德自有铭,逸事有来纪。
如彼沙汇坟,实葬外舅氏。
累累塚十四,谁计后不祀。
怀券售之人,枯骨听掷弃。
公心恻恻然,能忘我先妣。
猛捐十倍价,复此不毛地。
至今上塚饭,免为若敖鬼。
又如域西山,寸山寸金置。
山人已过望,我怀不自已。
当公未死时,而适山人死。
顾斥眠牛冈,欲葬惟其意。
夫先妇随后,同穴坟隆起。
世降俗日薄,安识仁与义。
先世未百年,来者已弗记。
况于外氏家,代尽子孙事。
买山未一刻,卖者不敢视。
况容卖主葬,为人重於己。
中心所乐为,焉有一毫僞。
死者岂无知,造物非块尔。
公虽不求报,感应乃常理。
后嗣何其贤,相与继前志。
范氏其兴乎,吾无闲然矣。

译文:
朅来范公亭,我闻古时范老子的事迹。
他的盛德被铭刻传颂,逸闻被记录流传。
就像那处沙汇坟墓,实葬着外舅氏。
叠叠十四座坟冢,谁会计算后人不祭祀。
怀揣着券的卖主,将枯骨抛弃无声。
公心慈悲怜悯,竟然能忘记自己的母亲。
他大方地捐出十倍价格,重又拥有这块贫瘠之地。
至今仍然在坟前设饭,免得成为像若敖鬼一般被忽视。
再如西山之域,每寸土地都价值千金。
山中的隐士已经远去,而我内心无法自持。
就在范公未去世之际,山中隐士恰逢离世。
范公心生疑虑,遣走了眠牛冈,欲按照隐士意愿安葬。
夫妇同穴,先者随后者而葬,坟墓渐渐升起。
如今世风渐薄,安有多少人能真正理解仁义之道。
先辈还未过去百年,而后来者已无从记起。
何况外姓家族,代代传承子孙之事。
购得山地还未等一刻,卖主都不敢面对。
何况容许他人出售主墓,将别人的尊重超越自己。
内心所喜好之事,岂会有一丝虚伪。
逝者岂无知觉,造物不是一块废料。
虽然范公并不求报偿,但感应与因果乃是常理。
未来的后代定会英明,继承并延续先辈的志向。
范氏家族必将兴盛,我心中已无闲余。

总结:
此诗述说范仲淹为人高尚、富有慈悲之心,捐出高价购得并安葬山地,表达了对往者的尊重和对后代的期望,反映了时世风尚逐渐衰落,以及对人生、道德和传统价值的深刻思考。

诗人·陈着·简介
诗人:陈着 / 性别:男 / 朝代:宋
陈着(一二一四~一二九七),字谦之,一字子微,号本堂,晚年号嵩溪遗耄,鄞县(今浙江宁波)人,寄籍奉化。理宗宝佑四年(一二五六)进士,调监饶州商税。景定元年(一二六○),为白鹭书院山长,知安福县。四年,除着作郎。以忤贾似道,出知嘉兴县。度宗咸淳三年(一二六七),知嵊县。七年,迁通判扬州,寻改临安府签判转运判,擢太学博士。十年,以监察御史知台(樊传作合)州。宋亡,隠居四明山中。元大德元年卒,年八十四。有《本堂文集》九十四卷,各本文字多残缺错漏,其中诗缺二卷。事见清樊景瑞撰《宋太傅陈本堂先生传》(见清光绪本卷首),清光绪《奉化县志》卷二三有传。 陈着诗,以清光绪四明陈氏据樊氏家藏抄本校刻《本堂先生文集》为底本,校以影印文渊阁《四库全书·本堂集》(简称四库本)。底本诗集外之诗及新辑集外诗另编一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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