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荅诗十首·荅箭镞原文:
和荅诗十首 荅箭镞
朝代:唐 / 作者:白居易
矢人职司忧,为箭恐不精。
精在利其镞,错磨锋镝成。
插以青竹簳,羽之赤雁翎。
勿言分寸铁,为用乃长兵。
闻有狗盗者,昼伏夜潜行。
摩弓拭箭镞,夜射不待明。
一盗既流血,百犬同吠声。
狺狺嘷不已,主人为之惊。
盗心憎主人,主人不知情。
反责镞太利,矢人获罪名。
寄言控弦者,愿君少留听。
何不向西射?西天有狼星。
何不向东射?东海有长鲸。
不然学仁贵,三矢平虏庭。
不然学仲连,一发下燕城。
胡为射小盗,此用无乃轻。
徒沾一点血,虚汚箭头腥。

和荅诗十首·荅箭镞译文:
矢人担忧自己的职责,担心箭矢不够精准。
要使箭矢精准,需利用锋镞并磨得锋利。
插上青竹簳,装饰上红雁翎羽毛。
不要说箭矢的铁尖分寸,只因其用途延长兵器之功效。
听说有个狗偷窃者,白天隐藏夜间悄悄行动。
摩擦弓弦、擦拭箭矢锋镞,夜晚射击无需等待天明。
一旦小偷流下鲜血,百犬一起吠叫声。
狺狺嘷叫不止,主人为此惊慌。
小偷心中憎恨主人,主人却不知情。
反而指责箭矢太过锋利,使矢人蒙受罪名。
寄语那些弯弓拉弦之人,愿你们稍作停留倾听。
何不向西方射击?西方天空有狼星。
何不向东方射击?东海有巨大的长鲸。
不然你们应学习仁贵,三箭能够平定敌庭。
不然你们应学习仲连,一发箭能击败燕城。
为何只射击小偷?这种用途岂非太轻视。
仅沾染一点血迹,箭矢头上却带有虚假的腥味。

和荅诗十首·荅箭镞总结:
本诗通过描述矢人担心箭矢不够精准,揭示了箭矢的制作和使用技巧。其中提到了一个狗偷窃者的故事,以及主人对此的惊慌和误解。诗人建议那些擅长射箭的人应该尽量精准地使用箭矢,而不仅仅局限于小偷。最后,诗人通过引用历史人物的故事,强调箭矢的重要性和威力。整体而言,这首诗表达了对箭术的推崇和对射击技巧的思考。

和荅诗十首·荅箭镞赏析
《和荅诗十首 荅箭镞》是唐代诗人白居易的作品。这首诗讲述了矢人的职责和箭镞的精制,以及箭镞的威力。
这首诗以写实的手法,生动地描绘了矢人的工作和箭镞的制作过程。白居易通过描述箭镞的制作过程,展示了箭镞的精妙之处,强调了精准的镞头是箭的关键。同时,诗中还反映了矢人的职责,他们不仅要精通箭镞的制作,还要警惕夜间的盗贼。诗人以幽默的笔调表达了箭镞过于锋利可能导致误伤,从而导致了矢人获罪的情节。

诗人·白居易·简介
白居易,字乐天,下邽人。贞元中,擢进士第,补校书郎。元和初,对制策,入等,调盩厔尉、集贤校理,寻召为翰林学士、左拾遗,拜赞善大夫。以言事贬江州司马,徙忠州刺史。穆宗初,徵为主客郎中、知制诰,复乞外,历杭、苏二州刺史。文宗立,以秘书监召,迁刑部侍郎。俄移病,除太子宾客分司东都,拜河南尹。开成初,起为同州刺史,不拜,改太子少傅。会昌初,以刑部尚书致仕。卒赠尚书右仆射,諡曰文。自号醉吟先生,亦称香山居士。与同年元稹酬咏,号元白;与刘禹锡酬咏,号刘白。《长庆集》诗二十卷,后集诗十七卷,别集补遗二卷,今编诗三十九卷。
白居易字乐天,其先太原人,后迁居下邽。贞元十六年擢进士第,元和初又擢才识兼茂、明於礼用科。任左拾遗,出为江州司马,历刺杭、苏二州,以刑部尚书致仕。会昌六我卒,年七十五。补诗二首。(复出一首)
白居易(772年-846年),字乐天,号香山居士,又号醉吟先生,祖籍太原,到其曾祖父时迁居下邽,生于河南新郑。是唐代伟大的现实主义诗人,唐代三大诗人之一。白居易与元稹共同倡导新乐府运动,世称“元白”,与刘禹锡并称“刘白”。白居易的诗歌题材广泛,形式多样,语言平易通俗,有“诗魔”和“诗王”之称。官至翰林学士、左赞善大夫。公元846年,白居易在洛阳逝世,葬于香山。有《白氏长庆集》传世,代表诗作有《长恨歌》、《卖炭翁》、《琵琶行》等。
相关阅读
文章标题:和荅诗十首·荅箭镞原文注释译文赏析-白居易诗词-唐诗全集
链接地址:https://www.978588.com/tsqj/10491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