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年为刺史二首·二原文:
三年为刺史二首 二
朝代:唐 / 作者:白居易
三年为刺史,饮冰复食檗。
唯向天竺山,取得两片石。
此抵有千金,无乃伤清白。

三年为刺史二首·二译文:
三年担任刺史,饮冰又吃苦楝果。
只有前往天竺山,取得两片奇石。
这些石头抵得上千金,难道不怕损害清白名节吗?

三年为刺史二首·二总结:
这首诗描写了一个人三年担任刺史的经历,他忍受着酷寒,吃着苦楝果作为食物。但他心中追求着天竺山的奇石,认为这两片石头价值非凡,然而又担心这些财富可能会损害他的清白名节。

三年为刺史二首·二赏析:
白居易的《三年为刺史二首 二》以简洁的语言表达了诗人在担任刺史三年之久的时光里的艰辛与奋斗,以及他在这段经历中所得到的一些珍贵体验。整首诗通过几个具象的细节来传达这些情感。
首先,诗中提到了诗人三年的生活状态,他饮冰食檗,这种生活条件显然相当艰苦。这种描述反映了白居易在刺史职位上的不易,同时也可能含有一些政务疲劳的意味。
接着,诗中出现了"唯向天竺山,取得两片石"这句话。这句话描写了诗人在天竺山获得两片石头,这两片石头被诗人视为珍贵之物,因此可以看作是他在官职中的一些收获。石头象征着坚韧和珍贵,可能代表了诗人在官场中保持了自己的原则和清白。
最后,诗句"此抵有千金,无乃伤清白"表达了诗人对于清白的珍视。尽管他获得了一些物质上的好处(石头),但他也强调了保持清白和原则的重要性。这句话反映了白居易对于品德和廉洁的坚守,强调了它们的价值胜过财富。
总的来说,这首诗以简洁而深刻的语言,表达了白居易在担任刺史期间的生活和感受,以及他对于清白和原则的坚守。这是一首通过具体细节展示诗人内心世界的诗篇。

诗人·白居易·简介
白居易,字乐天,下邽人。贞元中,擢进士第,补校书郎。元和初,对制策,入等,调盩厔尉、集贤校理,寻召为翰林学士、左拾遗,拜赞善大夫。以言事贬江州司马,徙忠州刺史。穆宗初,徵为主客郎中、知制诰,复乞外,历杭、苏二州刺史。文宗立,以秘书监召,迁刑部侍郎。俄移病,除太子宾客分司东都,拜河南尹。开成初,起为同州刺史,不拜,改太子少傅。会昌初,以刑部尚书致仕。卒赠尚书右仆射,諡曰文。自号醉吟先生,亦称香山居士。与同年元稹酬咏,号元白;与刘禹锡酬咏,号刘白。《长庆集》诗二十卷,后集诗十七卷,别集补遗二卷,今编诗三十九卷。
白居易字乐天,其先太原人,后迁居下邽。贞元十六年擢进士第,元和初又擢才识兼茂、明於礼用科。任左拾遗,出为江州司马,历刺杭、苏二州,以刑部尚书致仕。会昌六我卒,年七十五。补诗二首。(复出一首)
白居易(772年-846年),字乐天,号香山居士,又号醉吟先生,祖籍太原,到其曾祖父时迁居下邽,生于河南新郑。是唐代伟大的现实主义诗人,唐代三大诗人之一。白居易与元稹共同倡导新乐府运动,世称“元白”,与刘禹锡并称“刘白”。白居易的诗歌题材广泛,形式多样,语言平易通俗,有“诗魔”和“诗王”之称。官至翰林学士、左赞善大夫。公元846年,白居易在洛阳逝世,葬于香山。有《白氏长庆集》传世,代表诗作有《长恨歌》、《卖炭翁》、《琵琶行》等。
文章标题:三年为刺史二首·二原文注释译文赏析-白居易诗词-唐诗全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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