效陶潜体诗十六首·五原文:
效陶潜体诗十六首 五
朝代:唐 / 作者:白居易
朝亦独醉歌,暮亦独醉睡。
未尽一壶酒,已成三独醉。
勿嫌饮太少,且喜欢易致。
一杯复两杯,多不过三四。
便得心中适,尽忘身外事。
更复强一杯,陶然遗万累。
一饮一石者,徒以多为贵。
及其酩酊时,与我亦无异。
笑谢多饮者,酒钱徒自费。

效陶潜体诗十六首·五译文:
朝早晚醉歌唱,夜晚也醉熟睡。
未曾喝完一壶酒,已然三次独自醉。
不必嫌弃饮得太少,反而应高兴容易醉。
一杯又一杯,最多不过三四杯。
只需畅快自在心情,全然忘却外界事。
再来喝一杯,陶醉中抛却万般累。
以喝多为尊贵者,无非徒然浪费酒。
在烂醉之际,与我无异共沉醉。
微笑着感谢多饮者,自愿付费买酒独一份。

效陶潜体诗十六首·五总结:
诗人倾述自己欢饮的心情,无论是早晨还是傍晚,他都独自陶醉其中,喝酒让他忘却烦恼。虽然他只喝了不多的几杯,却能让他轻松沉醉,抛却万累。他不追求多喝,因为多少并不重要,只要能让他快乐醉倒即可。他与其他爱酒之人一样,都能在醉醺醺的状态中互相理解,不需要言语,只需微笑,并自愿为自己的痛饮买单。整首诗表达了诗人对欢饮的畅快之情,以及酒对于他带来的解脱和快乐。

效陶潜体诗十六首·五赏析:
这首诗是白居易的《效陶潜体诗十六首》中的第五首,表达了作者对饮酒的热爱和沉醉的心境。诗中通过描述自己在早晚都独自沉醉于酒的场景,表现了一种无忧无虑、逍遥自在的生活态度。
首句“朝亦独醉歌,暮亦独醉睡”描绘了作者早晚都喜欢陶醉在酒中的情景,这里的“独醉”强调了作者独自享受酒的乐趣。
接下来的几句“未尽一壶酒,已成三独醉。勿嫌饮太少,且喜欢易致。一杯复两杯,多不过三四。”传达了作者对饮酒的态度,他并不追求大量的饮酒,而是注重品味和享受,认为少量的酒已经足够令人陶醉。
在诗的后半部分,“便得心中适,尽忘身外事。更复强一杯,陶然遗万累。”表达了酒后的愉悦和放松,酒能让他忘却一切外在烦恼,陶然忘掉万事纷扰。
最后两句“一饮一石者,徒以多为贵。及其酩酊时,与我亦无异。笑谢多饮者,酒钱徒自费。”则是作者对那些大量饮酒的人的嘲讽,他认为多喝酒只是为了显示财富,而真正的醉意并不在于酒的多少。

诗人·白居易·简介
白居易,字乐天,下邽人。贞元中,擢进士第,补校书郎。元和初,对制策,入等,调盩厔尉、集贤校理,寻召为翰林学士、左拾遗,拜赞善大夫。以言事贬江州司马,徙忠州刺史。穆宗初,徵为主客郎中、知制诰,复乞外,历杭、苏二州刺史。文宗立,以秘书监召,迁刑部侍郎。俄移病,除太子宾客分司东都,拜河南尹。开成初,起为同州刺史,不拜,改太子少傅。会昌初,以刑部尚书致仕。卒赠尚书右仆射,諡曰文。自号醉吟先生,亦称香山居士。与同年元稹酬咏,号元白;与刘禹锡酬咏,号刘白。《长庆集》诗二十卷,后集诗十七卷,别集补遗二卷,今编诗三十九卷。
白居易字乐天,其先太原人,后迁居下邽。贞元十六年擢进士第,元和初又擢才识兼茂、明於礼用科。任左拾遗,出为江州司马,历刺杭、苏二州,以刑部尚书致仕。会昌六我卒,年七十五。补诗二首。(复出一首)
白居易(772年-846年),字乐天,号香山居士,又号醉吟先生,祖籍太原,到其曾祖父时迁居下邽,生于河南新郑。是唐代伟大的现实主义诗人,唐代三大诗人之一。白居易与元稹共同倡导新乐府运动,世称“元白”,与刘禹锡并称“刘白”。白居易的诗歌题材广泛,形式多样,语言平易通俗,有“诗魔”和“诗王”之称。官至翰林学士、左赞善大夫。公元846年,白居易在洛阳逝世,葬于香山。有《白氏长庆集》传世,代表诗作有《长恨歌》、《卖炭翁》、《琵琶行》等。
文章标题:效陶潜体诗十六首·五原文注释译文赏析-白居易诗词-唐诗全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