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日宴集醉题郡楼兼呈周殷二判官原文注释译文赏析-白居易诗词-唐诗全集

首页 > 唐诗全集 > 时间:2025-12-09 16:48 来源:李白古诗网 作者:白居易

九日宴集醉题郡楼兼呈周殷二判官原文:

九日宴集醉题郡楼兼呈周殷二判官

朝代:唐 / 作者:白居易

前年九日余杭郡,呼宾命宴虚白堂。

去年九日到东洛,今年九日来吴乡。

两边蓬鬓一时白,三处菊花同色黄。

一日日知添老病,一年年觉惜重阳。

江南九月未摇落,柳青蒲绿稻穟香。

姑苏台榭倚苍霭,太湖山水含清光。

可怜假日好天色,公门吏静风景凉。

榜舟鞭马取宾客,扫楼拂席排壶觞。

胡琴铮鏦指拨刺,吴娃美丽眉眼长。

笙歌一曲思凝绝,金钿再拜光低昂。

日脚欲落备灯烛,风头渐高加酒浆。

觥醆艳飜菡萏叶,舞鬟摆落茱萸房。

半酣凭槛起四顾,七堰八门六十坊。

远近高低寺间出,东西南北桥相望。

水道脉分櫂鳞次,里闾碁布城册方。

人烟树色无隙罅,十里一片青茫茫。

自问有何才与政,高厅大馆居中央。

铜鱼今乃泽国节,刺史是古吴都王。

郊无戎马郡无事,门有棨戟腰有章。

盛时傥来合惭媿,壮岁忽去还感伤。

从事醒归应不可,使君醉倒亦何妨。

请君停杯听我语,此语真实非虚狂。

五旬已过不为夭,七十为期盖是常。

须知菊酒登高会,从此多无二十场。

九日宴集醉题郡楼兼呈周殷二判官原文注释译文赏析-白居易诗词-唐诗全集

九日宴集醉题郡楼兼呈周殷二判官译文:

前年九月,我在余杭郡,受命呼请宾客,在虚白堂设宴。去年九月,我到了东洛,今年九月,我来到吴乡。两侧的鬓发已然斑白,三处的菊花都是黄色。一天天地感受到年岁的增添和疾病的加剧,一年年地觉察到重阳节的珍贵。江南九月,尚未飘落的树叶,柳树青翠、蒲草绿茵,稻谷中飘荡着馥郁的香气。我倚靠在姑苏的台榭上,望着苍霭弥漫的太湖山水,心中充满了清明的光辉。可怜这美好的假日和宜人的天气,官府门前静谧,风景宜人。御舟划桨驱使宾客,扫除楼阁,拂拭席帐,摆放壶觞。胡琴的琴音清脆悦耳,吴娃的美丽眉眼长久留恋。笙歌一曲思绪万千,金钿再次拜谒,光彩低昂。太阳的脚步即将落下,点亮蜡烛灯火,微风渐渐加强,酒浆不断增添。酒杯翻滚,艳丽的菡萏叶在觥醆中飘舞,舞姬摇曳,茱萸香气充溢房间。半醉中我倚槛而起,四处眺望,七堰八门,六十个坊区。远近高低的寺庙相继出现,东西南北的桥梁相互瞩望。水道纵横交错,居民安居乐业,城市的轨迹被规划布置。人烟稠密,树木繁茂,一片青葱蔚蓝延绵十里。我自问,有何才能参与政务,高厅大馆坐落其中央。铜鱼节日今日举行,刺史是封建时代吴国的都城君主。城郊无战事,郡治平静,城门上有威武的戟棒,身上佩戴章节。盛时一旦来临,感到自身的惭愧和羞愧,壮年时光忽然离去,再次感叹光阴的匆忙。从事的人醒来便要归去,使君醉倒也无妨碍。请君停止饮酒,倾听我的话语,这话语真实而非虚妄。五旬已经过去并非稀奇,七十岁则是寿命的常态。你应当知道,菊花酒登高的盛会,从此后很少再有二十场。

九日宴集醉题郡楼兼呈周殷二判官原文注释译文赏析-白居易诗词-唐诗全集

九日宴集醉题郡楼兼呈周殷二判官赏析:

这首诗《九日宴集醉题郡楼兼呈周殷二判官》是唐代诗人白居易创作的一首七律诗。诗人以重阳节的宴会为背景,写下了一场盛大的宴会景象,同时也抒发了对时光流转和人生变迁的感慨。

诗的第一联写诗人前年和去年在不同地方庆祝重阳节的情景,呼应着时间的流逝,以及人事的更替。第二联写重阳节的景色,菊花黄艳,江南的景绚烂如画,这些景物衬托出宴会的热闹氛围。第三联诗人提到年岁的增长,感觉到老去的迹象,但仍然珍惜这个节日。第四联通过描写江南秋天的美景,强调了宴会的盛况和宴客的愉悦心情。第五联写宴会的场景,包括歌舞、乐器、美酒和美女,形象生动。第六联诗人站在楼上,俯瞰周围的景色,展现了城市的繁荣和美丽。第七联继续写城市的景色和人文景观,充分展示了吴地的繁华。第八联诗人反思自己的才智和政治生涯,表达了对时光流逝的感叹。第九联诗人以酒劝友,强调生命的短暂和珍贵。最后两联诗人提到了自己的年龄和宴会的次数,表示时光不饶人,应该珍惜当下。

九日宴集醉题郡楼兼呈周殷二判官原文注释译文赏析-白居易诗词-唐诗全集

诗人·白居易·简介

白居易,字乐天,下邽人。贞元中,擢进士第,补校书郎。元和初,对制策,入等,调盩厔尉、集贤校理,寻召为翰林学士、左拾遗,拜赞善大夫。以言事贬江州司马,徙忠州刺史。穆宗初,徵为主客郎中、知制诰,复乞外,历杭、苏二州刺史。文宗立,以秘书监召,迁刑部侍郎。俄移病,除太子宾客分司东都,拜河南尹。开成初,起为同州刺史,不拜,改太子少傅。会昌初,以刑部尚书致仕。卒赠尚书右仆射,諡曰文。自号醉吟先生,亦称香山居士。与同年元稹酬咏,号元白;与刘禹锡酬咏,号刘白。《长庆集》诗二十卷,后集诗十七卷,别集补遗二卷,今编诗三十九卷。

白居易字乐天,其先太原人,后迁居下邽。贞元十六年擢进士第,元和初又擢才识兼茂、明於礼用科。任左拾遗,出为江州司马,历刺杭、苏二州,以刑部尚书致仕。会昌六我卒,年七十五。补诗二首。(复出一首)

白居易(772年-846年),字乐天,号香山居士,又号醉吟先生,祖籍太原,到其曾祖父时迁居下邽,生于河南新郑。是唐代伟大的现实主义诗人,唐代三大诗人之一。白居易与元稹共同倡导新乐府运动,世称“元白”,与刘禹锡并称“刘白”。白居易的诗歌题材广泛,形式多样,语言平易通俗,有“诗魔”和“诗王”之称。官至翰林学士、左赞善大夫。公元846年,白居易在洛阳逝世,葬于香山。有《白氏长庆集》传世,代表诗作有《长恨歌》、《卖炭翁》、《琵琶行》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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