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度律师同居东斋院原文注释译文赏析-韦应物诗词-唐诗全集

首页 > 唐诗全集 > 时间:2026-02-04 19:03 来源:李白古诗网 作者:韦应物

起度律师同居东斋院原文:

起度律师同居东斋院

朝代:唐 / 作者:韦应物

释子喜相偶,幽林俱避喧。

安居同僧,清夜讽道言。

对阁景恒晏,步庭阴始繁。

逍遥无一事,松风入南轩。

起度律师同居东斋院原文注释译文赏析-韦应物诗词-唐诗全集

起度律师同居东斋院译文:

释子喜与伴侣相伴,选择在幽静的林中远离喧嚣。

他们安居在一起,与僧人夏天一同度过,清澈的夜晚里吟唱道德言论。

面对阁楼的美景,始终宁静安逸,踏步在庭院的阴凉处开始茂盛。

他们逍遥自在,没有烦心事,松风轻柔地吹入南轩。

起度律师同居东斋院原文注释译文赏析-韦应物诗词-唐诗全集

起度律师同居东斋院赏析:

这首诗是唐代诗人韦应物创作的《起度律师同居东斋院》,全诗以七言古诗为体裁,共有四句。诗人以清幽的禅院为背景,写诗人与度律师同居东斋院的生活情景,表达了宁静祥和、超脱尘世的生活态度。

首句“释子喜相偶,幽林俱避喧。”表现了度律师与诗人都是僧人,喜欢在幽静的林间隐居,远离纷扰喧嚣的世界。这句中的“释子”指的是僧人,而“喜相偶”则强调了他们的志趣相投。

第二句“安居同僧夏,清夜讽道言。”继续强调了他们的安居生活,特别是在夏天,更能感受到清幽宁静。夜晚的清凉让他们可以静心思考道理,更加突显了他们的出世之心。

第三句“对阁景恒晏,步庭阴始繁。”描写了他们对待室内外景致的态度。他们的居所景致宁静恒久,屋前庭院的草木也逐渐繁茂。这里的“对阁景”意味着他们可以一直欣赏这宁静的景色。

最后一句“逍遥无一事,松风入南轩。”表达了他们的生活自由逍遥,没有烦恼之事,只有松风轻抚南轩。这种闲适的生活,使他们在禅宗的修行中更能安心悟道。

总的来说,这首诗以清幽的禅院为背景,通过描写度律师与诗人的生活,表现了他们超脱尘世、追求宁静的生活态度。全诗抒发了一种宁静、自由、超然的生活情感,展现了禅宗僧人的生活理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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诗人·韦应物·简介

韦应物,京兆长安人。少以三卫郎事明皇,晚更折节读书。永泰中,授京兆功曹,迁洛阳丞。大历十四年,自鄠令制除栎阳令,以疾辞不就。建中三年,拜比部员外郎,出为滁州刺史。久之,调江州,追赴阙,改左司郎中,复出为苏州刺史。应物性高洁,所在焚香扫地而坐,唯顾况、刘长卿、丘丹、秦系、皎然之俦,得厕宾客,与之酬倡。其诗闲澹简远,人比之陶潜,称陶韦云。集十卷,今编诗十卷。

韦应物,京兆长安人。生开元二十五年。少以三卫郎事明皇。乾元间为太学生,始折节读书。永泰中为洛阳丞。大历间历仕京兆府功曹参军。十四年,自鄠县令制除栎阳令,公疾辞不就。建中中拜尚书比部员外郎,出为滁州刺史。调江州。追赴阙,改左司郎中。复出为苏州刺史。约卒於贞元九年。其诗闲澹简远,人比之陶潜,称陶韦云。补诗一首。

韦应物(737~792),中国唐代诗人。汉族,长安(今陕西西安)人。今传有10卷本《韦江州集》、两卷本《韦苏州诗集》、10卷本《韦苏州集》。散文仅存一篇。因出任过苏州刺史,世称“韦苏州”。诗风恬淡高远,以善于写景和描写隐逸生活著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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