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火祀大辰十二首 降神用《高安》。 其一
朝代:宋/作者:郊庙朝会歌辞
〔圜锺为宫〕烨烨我宋,火德所畀。
用火纪时,允惟象类。
神以类歆,诚繇类至。
有感斯通,孚我阳燧。

译文:
〔圆钟为宫〕明亮炽热的我国家,得到了火德的赐予。
以火来纪律时光,正如太阳有其模样。
神灵以类似的情感欣赏,诚心诚意地迎合着类似的祭祀。
有了这份共鸣,诚信地奉献给我国家的阳燧。

总结:
诗人以火为喻,表达了国家兴盛之火焰与祭祀仪式的美好类似。神灵的欣赏与共鸣,使得国家的繁荣如同火焰般炽烈。

诗人·郊庙朝会歌辞·简介
诗人:郊庙朝会歌辞 / 性别:男 / 朝代:宋
郊庙朝会歌辞,是古代所谓的“大着作”,每一新朝建立,都必须重撰新乐新辞,以示改朝换代。宋朝建立伊始,于太祖建隆元年(九六○)二月,翰林学士兼判太常寺窦俨即上言:“三五之兴,礼乐不相沿袭。洪惟圣宋肇建皇极,一代之乐宜乎立名,乐章固当易以新词,式遵旧典。”从之,因诏俨专其事。俨乃改周乐文舞《崇德之舞》为《文德之舞》,武舞《象成之舞》为《武功之舞》,改乐章“十二顺”为“十二安”,盖取“治世之音安以乐”之义。祭天为《高安》,祭地为《静安》,宗庙为《理安》,天地、宗庙登歌为《嘉安》,皇帝临轩为《隆安》,王公出入为《正安》,皇帝食饮为《和安》,皇帝受朝、皇后入宫为《顺安》,皇太子轩县出入为《良安》,正冬朝会为《永安》,郊庙俎豆入为《丰安》,祭享酌献、饮福受胙为《禧安》,祭文宣王、武成王同用《永安》,籍田、先农用《静安》。此后乐章名称迭有增加和变化,至仁宗康定二年(一○四一),已扩展为“自《景安》而下七十五章,率以安名曲”。歌辞一般则由皇帝亲撰或分命大臣与两制儒馆之士撰述。 郊庙朝会歌辞,前八卷以中华书局排印本《宋史》为底本,酌校《宋会要辑稿》(简称会要)等。编排规格,则酌参考《全唐诗·郊庙歌辞》予以调整。《宋会要辑稿》多出底本之诗,编为第九卷。
文章标题:出火祀大辰十二首·降神用《高安》。·其一原文注释译文赏析-郊庙朝会歌辞诗词-宋诗全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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