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酬周判官原文:

重酬周判官

朝代:唐 / 作者:白居易

爱冷吟爱醉,诗家眷属酒家仙。

若教早被浮名系,可得闲游三十年。

重酬周判官原文注释译文赏析-白居易诗词-唐诗全集

重酬周判官译文:

秋天钟爱冷吟,春天钟爱痛饮,诗人的家属恋上了酒家的仙子。

如果让我早早地被名利束缚,我怎么能够享受闲适的三十年自由漫游呢?

重酬周判官原文注释译文赏析-白居易诗词-唐诗全集

重酬周判官总结:

诗人表达了自己钟爱秋天冷静的吟咏和春天痛饮的欢愉,同时描述了诗人的家属与酒家的仙子之间的爱情故事。他强调了追求自由、避免被名利束缚的价值观。

重酬周判官原文注释译文赏析-白居易诗词-唐诗全集

诗人·白居易·简介

白居易,字乐天,下邽人。贞元中,擢进士第,补校书郎。元和初,对制策,入等,调盩厔尉、集贤校理,寻召为翰林学士、左拾遗,拜赞善大夫。以言事贬江州司马,徙忠州刺史。穆宗初,徵为主客郎中、知制诰,复乞外,历杭、苏二州刺史。文宗立,以秘书监召,迁刑部侍郎。俄移病,除太子宾客分司东都,拜河南尹。开成初,起为同州刺史,不拜,改太子少傅。会昌初,以刑部尚书致仕。卒赠尚书右仆射,諡曰文。自号醉吟先生,亦称香山居士。与同年元稹酬咏,号元白;与刘禹锡酬咏,号刘白。《长庆集》诗二十卷,后集诗十七卷,别集补遗二卷,今编诗三十九卷。

白居易字乐天,其先太原人,后迁居下邽。贞元十六年擢进士第,元和初又擢才识兼茂、明於礼用科。任左拾遗,出为江州司马,历刺杭、苏二州,以刑部尚书致仕。会昌六我卒,年七十五。补诗二首。(复出一首)

白居易(772年-846年),字乐天,号香山居士,又号醉吟先生,祖籍太原,到其曾祖父时迁居下邽,生于河南新郑。是唐代伟大的现实主义诗人,唐代三大诗人之一。白居易与元稹共同倡导新乐府运动,世称“元白”,与刘禹锡并称“刘白”。白居易的诗歌题材广泛,形式多样,语言平易通俗,有“诗魔”和“诗王”之称。官至翰林学士、左赞善大夫。公元846年,白居易在洛阳逝世,葬于香山。有《白氏长庆集》传世,代表诗作有《长恨歌》、《卖炭翁》、《琵琶行》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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