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长物原文:
无长物
朝代:唐 / 作者:白居易
莫讶家居窄,无嫌活计贫。
只缘无长物,始得作闲人。
青竹单牀簟,乌纱独幅巾。
其余皆称是,亦足奉吾身。

无长物译文:
不要惊讶于我家住所狭小,也不要嫌弃我生活简朴。
只因我没有太多的财物,才能够过上闲适的生活。
床上铺着清爽的竹席,头上戴着黑色的纱巾。
其他的一切都称得上满足,足以供养我的身体。
全诗概括:诗人无怨无悔地过着简朴的生活,不以物质为乐,享受自由自在的闲适时光。他的居所虽然狭小,但他并不介意,反而因此能够不受物质束缚,过上自由自在的生活。他以简单的生活用品为富足,感到满足和快乐。

诗人·白居易·简介
白居易,字乐天,下邽人。贞元中,擢进士第,补校书郎。元和初,对制策,入等,调盩厔尉、集贤校理,寻召为翰林学士、左拾遗,拜赞善大夫。以言事贬江州司马,徙忠州刺史。穆宗初,徵为主客郎中、知制诰,复乞外,历杭、苏二州刺史。文宗立,以秘书监召,迁刑部侍郎。俄移病,除太子宾客分司东都,拜河南尹。开成初,起为同州刺史,不拜,改太子少傅。会昌初,以刑部尚书致仕。卒赠尚书右仆射,諡曰文。自号醉吟先生,亦称香山居士。与同年元稹酬咏,号元白;与刘禹锡酬咏,号刘白。《长庆集》诗二十卷,后集诗十七卷,别集补遗二卷,今编诗三十九卷。
白居易字乐天,其先太原人,后迁居下邽。贞元十六年擢进士第,元和初又擢才识兼茂、明於礼用科。任左拾遗,出为江州司马,历刺杭、苏二州,以刑部尚书致仕。会昌六我卒,年七十五。补诗二首。(复出一首)
白居易(772年-846年),字乐天,号香山居士,又号醉吟先生,祖籍太原,到其曾祖父时迁居下邽,生于河南新郑。是唐代伟大的现实主义诗人,唐代三大诗人之一。白居易与元稹共同倡导新乐府运动,世称“元白”,与刘禹锡并称“刘白”。白居易的诗歌题材广泛,形式多样,语言平易通俗,有“诗魔”和“诗王”之称。官至翰林学士、左赞善大夫。公元846年,白居易在洛阳逝世,葬于香山。有《白氏长庆集》传世,代表诗作有《长恨歌》、《卖炭翁》、《琵琶行》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