赴北庭度陇思家原文:
赴北庭度陇思家
朝代:唐 / 作者:岑参
西向轮台万里馀,也知乡信日应疎。
陇山鹦鹉能言语,为报家人数寄书。

赴北庭度陇思家译文:
西边的轮台已经远在万里之外,即便如此,也知道与家乡的联系日渐疏远。陇山上的鹦鹉具有说话的能力,它代表家中人向我寄来消息。

赴北庭度陇思家赏析:
这首诗《赴北庭度陇思家》是唐代诗人岑参创作的一首七言绝句。诗人在诗中表达了自己在远离家乡的轮台地区,思念家人的深情之情。
首句“西向轮台万里馀”,表现了诗人身处遥远的轮台地区,千里之外的西方,离家已有很长一段时间。接着一句“也知乡信日应疎”,表明诗人虽然知道家乡的消息日渐稀少,但他依然渴望着能够听到家人的消息,关心着故乡的变化。
接下来的两句“陇山鹦鹉能言语,为报家人数寄书”,描写了陇山地区的异域风景。陇山是边疆的山脉,而诗中提到的“鹦鹉”则是一种鸟类,寓意着异乡之地的奇异和陌生。这里的“鹦鹉”似乎也是一种象征,它们能言善语,为了报答诗人的思念之情,它们也像邮差一样,传递着诗人的问候和家书,让他的思念得以传达。
整首诗充满了对家乡的深情思念,表现了诗人在异乡的孤寂和对家人的牵挂。通过描写异域风景和鹦鹉传书,诗人将自己的情感与大自然融合在一起,表达了一种离乡之人对故土的眷恋之情。

诗人·岑参·简介
岑参,南阳人,文本之后。少孤贫,笃学,登天宝三载进士第。由率府参军累官右补阙,论斥权佞,改起居郎,寻出为虢州长史,复入为太子中允。代宗总戎陕服,委以书奏之任,由库部郎出刺嘉州。杜鸿渐镇西川,表为从事,以职方郎兼侍御史领幕职。使罢,流寓不还,遂终於蜀。参诗辞意清切,迥拔孤秀,多出佳境;每一篇出,人竞传写,比之吴均、何逊焉。集八卷,今编四卷。
岑参(约715-770年),唐代边塞诗人,南阳人,太宗时功臣岑文本重孙,后徙居江陵。[1-2] 岑参早岁孤贫,从兄就读,遍览史籍。唐玄宗天宝三载(744年)进士,初为率府兵曹参军。后两次从军边塞,先在安西节度使高仙芝幕府掌书记;天宝末年,封常清为安西北庭节度使时,为其幕府判官。代宗时,曾官嘉州刺史(今四川乐山),世称“岑嘉州”。大历五年(869年)卒于成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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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标题:赴北庭度陇思家原文注释译文赏析-岑参诗词-唐诗全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