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安律师原文:
送安律师
朝代:唐 / 作者:皇甫冉
出家童子岁,爱此雪山人。
长路经千里,孤云伴一身。
水中应见月,草上岂伤春。
永日空林下,心将何物亲。

送安律师译文:
出家的年轻僧人,他钟爱这座雪山的人。
长长的路途穿越千里,孤零零的云陪伴着他的身影。
水中映现出明亮的月光,草地上并不会损害春天的美丽。
整日里他独自身处于空荡的林间,心中真正亲近的是何物?

送安律师总结:
这首诗描绘了一个出家的年轻僧人,他深爱着雪山,并在长途旅行中感受着孤独与寂寞。诗中通过水中的月亮和草地上的春天,表达了他心中的希望和美好。然而,他一直在空荡的林下思考着,心中却找不到真正的亲近之物。这首诗通过对自然景观的描绘,抒发了出家人内心的追求和思考。

诗人·皇甫冉·简介
皇甫冉,字茂政,润州丹阳人,晋高士谧之后。十岁能属文,张九龄深器之。天宝十五载,举进士第一,授无锡尉,历左金吾兵曹。王缙为河南帅,表掌书记。大历初,累迁右补阙,奉使江表,卒於家。冉诗天机独得,远出情外。集三卷,今编诗二卷。 皇甫冉,字茂政,润州丹阳人。晋高士谧之后,十岁能属文,张九龄深器之。天宝十五载,举进士第一,授无锡尉,历左金吾兵曹,王缙为河南帅,表掌书记。大历初,累迁右补阙,奉使江表,卒於家,冉诗天机独得,远出情外。集三卷,今编诗二卷。 皇甫冉字茂政,安定执行,避地寓居丹阳。天宝十五载卢庚榜进士。大历二年卒,年五十四(据独孤及撰《唐故左补阙安定皇甫公集序》)。补诗一首。(复出一首)
皇甫冉,字茂政。约唐玄宗开元五年(公元717年)出生,卒于唐代宗大历五年(公元770年),润州(今镇江)丹阳人,著名诗人。先世居甘肃泾州。天宝十五年进士。曾官无锡尉,大历初入河南节度使王缙幕,终左拾遗、右补阙。其诗清新飘逸,多飘泊之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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