梦中送僧觉而忘第三联戏足之
朝代:宋/作者:陈与义
两鸿同一天,羽翼不相及。
偶然一识面,别意已超忽。
去程秋光好,万里无断绝。
虽无仁人言,赠子以明月。

译文:
两只大雁同一天飞翔,但它们的羽翼没有交接。
偶然间相遇,分别的心意已经超乎意料。
去程时是秋天美好的景色,它们飞行万里路途中没有断绝。
虽然没有仁人的言语相助,却以明月作为礼物赠予你。
总结:这段古文描绘了两只大雁一同飞行的情景,虽然它们同行却没有羽翼相接,不久后又偶然相遇,但分别时的心情却超乎预料。作者借此表达了离别时的不舍和思念之情,以明月作为无言的礼物表达情意。整篇古文通过自然景物和动物的描绘,抒发了作者内心深处的情感。

赏析:
这首诗《梦中送僧觉而忘第三联戏足之》是唐代诗人陈与义创作的。诗人以诗意的语言表达了与友人相遇的喜悦以及送别的情感,同时展现了秋天的美景。
第一联 "两鸿同一天,羽翼不相及。" 描绘了两只鸿雁虽然飞翔在同一天空,但它们的飞行轨迹却没有相交,这可比喻诗人与友人久别重逢,虽然同在一时,但生活轨迹已分离,有些许疏离之感。
第二联 "偶然一识面,别意已超忽。" 表现了诗人与友人的重逢是偶然的,却已经超越了一时的匆忙,彼此之间的情感再次点燃。
第三联 "去程秋光好,万里无断绝。" 刻画了秋天的美景,赞美了秋天的景色宜人,同时也表达了友情的坚韧,即使距离遥远,仍然不会断绝。
最后一联 "虽无仁人言,赠子以明月。" 强调了友情胜过言语,诗人以明月为礼物,传达了对友人的深厚情谊。

诗人·陈与义·简介
诗人:陈与义 / 性别:男 / 朝代:宋
陈与义(一○九○~一一三八),字去非,号简斋,洛阳(今属河南)人。徽宗政和三年(一一一三)登上舍甲科,授开德府教授。宣和四年(一一二二)擢太学博士、着作佐郎(《容斋四笔》卷一四)。谪监陈留酒税。南渡后,避乱襄汉湖湘。高宗建炎四年(一一三○),召为兵部员外郎。绍兴元年(一一三一)迁中书舍人,兼掌内制。拜吏部侍郎,改礼部。四年,出知湖州。五年,召为给事中(宋《嘉泰吴兴志》卷一四)。以病告,提举江州太平观。复为中书舍人。六年,拜翰林学士、知制诰。七年,为参知政事。八年,以资政殿学士知湖州,因病,提举临安府洞霄宫。卒,年四十九(《紫微集》卷三五《陈公资政墓志铭》)。有《简斋集》三十卷、《无住词》一卷传世。《宋史》卷四四五有传。 陈与义诗,以元刻《增广笺注简斋诗集》(此本为瞿氏铁琴铜剑楼旧藏,《四部丛刊》据以影印,旧说宋刻,藏北京图书馆)及元抄《简斋外集》为底本。校以日本翻刻明嘉靖朝鲜本《须溪先生评点简斋诗集》(简称须溪本,藏北京大学图书馆)及影印文渊阁《四库全书·简斋集》(简称四库本)等。编为三十一卷。新辑集外诗,附於卷末。
陈与义(1090-1138),字去非,号简斋,汉族,其先祖居京兆,自曾祖陈希亮迁居洛阳,故为宋代河南洛阳人(现在属河南)。他生于宋哲宗元祐五年(1090年),卒于南宋宋高宗绍兴八年(1138年)。北宋末,南宋初年的杰出诗人,同时也工于填词。其词存于今者虽仅十余首,却别具风格,尤近于苏东坡,语意超绝,笔力横空,疏朗明快,自然浑成,著有《简斋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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