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咏五首·二原文:
自咏五首 二
朝代:唐 / 作者:白居易
一家五十口,一郡十万户。
出为差科头,入为衣食主。
水旱合心忧,饥寒须手抚。
何异食蓼虫,不知苦是苦。

自咏五首·二译文:
一家五十口,一个郡有十万户。作为出使差役的人,负责外出,成为家中谋生的主要依靠。水旱等灾害让所有人心中都担忧,饥饿和寒冷需要亲手去解决。这与食蓼虫无异,不知道什么是真正的苦楚。

自咏五首·二总结:
这首诗描绘了一个贫困家庭的生活状况。家庭成员众多,居住在一个拥有十万户的郡县中。家中的一位成员出任差役,负责外出谋生,成为家人的经济支柱。面对水旱等困扰,全家人共同感到担忧,饥饿和寒冷使他们不得不亲手去解决。这些经历使他们领悟到,生活有时如同食蓼虫一般,不知道什么是真正的苦楚。

诗人·白居易·简介
白居易,字乐天,下邽人。贞元中,擢进士第,补校书郎。元和初,对制策,入等,调盩厔尉、集贤校理,寻召为翰林学士、左拾遗,拜赞善大夫。以言事贬江州司马,徙忠州刺史。穆宗初,徵为主客郎中、知制诰,复乞外,历杭、苏二州刺史。文宗立,以秘书监召,迁刑部侍郎。俄移病,除太子宾客分司东都,拜河南尹。开成初,起为同州刺史,不拜,改太子少傅。会昌初,以刑部尚书致仕。卒赠尚书右仆射,諡曰文。自号醉吟先生,亦称香山居士。与同年元稹酬咏,号元白;与刘禹锡酬咏,号刘白。《长庆集》诗二十卷,后集诗十七卷,别集补遗二卷,今编诗三十九卷。
白居易字乐天,其先太原人,后迁居下邽。贞元十六年擢进士第,元和初又擢才识兼茂、明於礼用科。任左拾遗,出为江州司马,历刺杭、苏二州,以刑部尚书致仕。会昌六我卒,年七十五。补诗二首。(复出一首)
白居易(772年-846年),字乐天,号香山居士,又号醉吟先生,祖籍太原,到其曾祖父时迁居下邽,生于河南新郑。是唐代伟大的现实主义诗人,唐代三大诗人之一。白居易与元稹共同倡导新乐府运动,世称“元白”,与刘禹锡并称“刘白”。白居易的诗歌题材广泛,形式多样,语言平易通俗,有“诗魔”和“诗王”之称。官至翰林学士、左赞善大夫。公元846年,白居易在洛阳逝世,葬于香山。有《白氏长庆集》传世,代表诗作有《长恨歌》、《卖炭翁》、《琵琶行》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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