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兵曹胡马

杜甫

胡马大宛名,锋棱瘦骨成。

竹批双耳峻,风入四蹄轻。

所向无空阔,真堪托死生。

骁腾有如此,万里可横行。

房兵曹胡马-原文注释翻译赏析(杜甫古诗)

【房兵曹胡马注释】

大宛:汉西域国名,盛产良马,汗血宝马就产于此处。大宛名:著名的大宛马。

竹批:形容马耳之尖,像是竹筒削成似的。这是良马的特征之一。

风入四蹄轻:马奔走的时候,四蹄轻快迅疾,快如御风。

所向:马奔驰所向之处。空阔:指距离很远。无空阔,形容马极为善走,无论多远的距离,都能够顷刻而至,这是杜甫的自创语。

堪:胜任。这句更进一步,写出了胡马奔走时的非凡气势和可托生死的高贵品质,如同一个血性男子。

骁腾:健步奔驰的样子。最后两句总写马的勇猛健壮,表面上是赞美马,实际上是赞美房兵曹,希望他可以大展宏图,万里立功扬名。

【房兵曹胡马译文】

房兵曹的马是赫赫有名的大宛马,瘦骨如刀锋,两耳如削竹,四蹄快如风。目的地再旷远对它来说也根本不算什么。它不怕艰难和险阻,可将生与死托付给它。有如此骁勇快捷的良马,定可以在万里之外驰骋。

房兵曹胡马-原文注释翻译赏析(杜甫古诗)

【房兵曹胡马赏析1】

这首诗是杜甫早期的咏物言志名作。诗人以精练的语言,饱满的热情,对骁勇善战、义薄云天的胡马进行了栩栩如生的刻画,全诗风格俊朗,令人耳目一新。

本诗首句交代了胡马的产地——大宛。第二句写胡马“锋棱瘦骨”的特征,展现了它神健气清、挟裹着凌厉之风的俊朗形象。三、四句从静动两方面着手,写马的形态。后四句重在写马的精神。第五句描写了胡马勇往直前、根本不把旷远之地放在心上的精神。有了这样一种凛然无畏的气度,主人便可以放心地将生死托付给它。至此,马的豪迈之气、诗人的赞许之心,便在诗中表露无遗。末句总结上文,收束全诗,给读者留下极大的想象空间,开拓了意境。

总体来说,本诗一、二句着重写胡马的非凡骨相,三、四句着重写胡马雄奇的体态,五、六句写胡马的凛然气概,七、八句总揽全篇,揭示该诗的主旨。全诗以胡马的不凡品性为主脉,描摹刻画,不即不离。看似句句写马,实则处处关人。诗人以健马喻猛士,以马的大气象、大志向来比喻猛士的无畏精神和高贵品质,令人读后顿生崇敬之感。这首诗充分体现了杜甫咏物诗“遗形取貌”的显著特征。

【房兵曹胡马赏析2】

这是一首咏物言志诗。注家一般认为作于开元二十八年(740)或二十九年,正值诗人漫游齐赵,飞鹰走狗,裘马清狂的一段时期。诗的风格超迈遒劲,凛凛有生气,反映了青年杜甫锐于进取的精神。

诗分前后两部分。前面四句正面写马,是实写。诗人恰似一位丹青妙手,用传神之笔为我们描画了一匹神清骨峻的“胡马”。它来自大宛(汉代西域的国名,素以产“汗血马”著称),自然非凡马可比。接着,对马作了形象的刻画。南齐谢赫的《古画品录》提出“六法”,第一为“气韵生动”,第二即是“骨法用笔”,这是作为气韵生动的首要条件提出来的。所谓“骨法”,就是要写出对象的风度、气格。杜甫写马的骨相:嶙峋耸峙,状如锋棱,勾勒出神峻的轮廓。接着写马耳如刀削斧劈一般锐利劲挺,这也是良马的一个特征。至此,骏马的昂藏不凡已跃然纸上了,我们似见其咴咴喷气、跃跃欲试的情状,下面顺势写其四蹄腾空、凌厉奔驰的雄姿就十分自然。“批”和“入”两个动词极其传神。前者写双耳直竖,有一种挺拔的力度;后者不写四蹄生风,而写风入四蹄,别具神韵。从骑者的感受说,当其风驰电掣之时,好象马是不动的,两旁的景物飞速后闪,风也向蹄间呼啸而入。诗人刻画细致,维妙逼真。颔联两句以“二二一”的节奏,突出每句的最后一字:“峻”写马的气概,“轻”写它的疾驰,都显示出诗人的匠心。这一部分写马的风骨,用的是大笔勾勒的方法,不必要的细节一概略去,只写其骨相、双耳和奔驰之态,因为这三者最能体现马的特色。正如张彦远评画所云:“笔才一二,象已应焉,离披点画,时见缺落,此虽笔不周而意周也。”(《历代名画记》)这就是所谓“写意传神”。

诗的前四句写马的外形动态,后四句转写马的品格,用虚写手法,由咏物转入了抒情。颈联承上奔马而来,写它纵横驰骋,历块过都,有着无穷广阔的活动天地;它能逾越一切险阻的能力就足以使人信赖。这里看似写马,实是写人,这难道不是一个忠实的朋友、勇敢的将士、侠义的豪杰的形象吗?尾联先用“骁腾有如此”总挽上文,对马作概括,最后宕开一句:“万里可横行”,包含着无尽的期望和抱负,将意境开拓得非常深远。这一联收得拢,也放得开,它既是写马驰骋万里,也是期望房兵曹为国立功,更是诗人自己志向的写照。盛唐时代国力的强盛,疆土的开拓,激发了民众的豪情,书生寒士都渴望建功立业,封侯万里。这种蓬勃向上的精神用骏马来表现确是最合适不过了。这和后期杜甫通过对病马的悲悯来表现忧国之情,真不可同日而语。

南朝宋人宗炳的《画山水序》认为通过写形传神而达于“畅神”的道理。如果一个艺术形象不能“畅神”,即传达作者的情志,那么再酷肖也是无生命的。杜甫此诗将状物和抒情结合得自然无间。在写马中也写人,写人又离不开写马,这样一方面赋予马以活的灵魂,用人的精神进一步将马写活;另一方面写人有马的品格,人的情志也有了形象的表现。前人讲“咏物诗最难工,太切题则粘皮带骨,不切题则捕风捉影,须在不即不离之间”(钱泳《履园谈诗》),这个要求杜甫是做到了。

(黄宝华)

【房兵曹胡马赏析3】

此诗约作于开元二十八或二十九年间。唐诸卫府州设有兵曹参军之职,以参佐军事。

在所有的动物中,马有着极其高贵的地位。不同时代、不同地域的人,尤其是艺术家和战士,常常将骏马与美人相提并论。项羽不惜死,所惜者虞姬与乌骓马耳;欧洲的骑士祝酒词常常是“为骏马与美人——干杯”;骏马和美人,无论在西方还是中国都是绘画的专题。

杜甫写马和写到马的诗篇很多,颇有脍炙人口的名句,本篇是写作最早的一篇。汉唐时代的西域,水草丰茂、原野辽阔,是马群生活的天然牧场,大宛国产的天马(汗血马)最为名贵,曾是汉武帝发动战争的主要动机。所以首句说“胡马大宛名”。

在古代,相马是专门的学问。《列子•说符》有一个九方皋相马的故事,说的是九方皋这人为秦穆公物色到一匹好马,寄放在沙丘,复命时穆公问他马的性别和颜色,九方皋记不上来,说是黄色的母马,牵回来才发现是匹纯黑的公马,使得秦穆公大不高兴,怀疑九方皋是个骗子,并责怪推荐九方皋的伯乐。伯乐回答说,马的颜色和性别并不重要,九方皋是得其精而忘其粗。后来证明这匹马果然是上乘的骏马。由此产生了一个成语叫“索之骊黄牝牡之外”。而杜甫此诗亦不着意于胡马之雄雌毛色,专注于其骁腾,亦可谓诗中之九方皋也。

盖诗人早年浪迹,少不了与马打交道,所以他也多少有点相马的经验。首先,善于驰突的良马,骨骼较大,筋肉结实,看上去不肥,所谓“此马非凡马,房星本是星。向前敲瘦骨,犹自带铜声”(李贺《马诗二十三首》)。所以杜甫夸胡马“锋梭瘦骨成”,是很内行的话。一个“成”字,须要重读,——这是杜甫论诗、品物、衡人偏爱的概念,往往与“老”字连文曰“老成”,用来指一种无可挑剔的境界。

古代相马忌头大耳缓,《齐民要术》载相马法说“马耳欲小而锐,状如斩竹筒”,眼前胡马就符合这条标准,所以杜甫要夸它“竹批双耳峻”。古今有骑马经验的人都说,好马驰骋的时候,马背上人是只觉耳边风声呼呼,而感觉不到马足点地,所谓“马似流星人似箭”,就像骑着神鹰在飞,全不似骑驴那样的颠簸。而“风入四蹄轻”正好写出了这种感受。

布封还不无夸张地说,驾驭了马是人类所能做到的最高征服。马和人分担着疆场的劳苦,同享战斗的光荣,所谓“此马临阵久无敌,与人一心成大功”(杜甫《高都护骢马行》)。马天生具有一种舍己从人的无畏精神,越是危险当前越勇往直前。《三国演义》写刘备在被刘表的部将追杀时,所乘的卢失足陷入檀溪,不是在关键时刻一跃而脱险吗?“所向无空阔”就是想象这匹胡马跑起来,没有飞越不了的空阔,所谓“关山度若飞”是也。所以房兵曹可以放心地将生命安全托付给它。

与《望岳》一诗相同的是,这里所有的咏马,都是为了通向篇末的抒情:“骁腾有如此,万里可横行!”这不仅是在赞美胡马,简直是在祝愿马主人早日建立功名于马上了。当然,这也是杜甫本人的心情。元人赵滂评:“前言胡马骨相之异,后言其骁腾无比,而词语矫健豪纵,飞行万里之势如在目中,所谓索之于骊黄牝牡之外者,区区模写体贴以为咏物者,何足语此。”

(周啸天)

房兵曹胡马-原文注释翻译赏析(杜甫古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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