叔父给事挽词十首·其二
朝代:宋/作者:黄庭坚
平生治狱有阴功,忠孝临民父母同。
赣上樵夫谈卓令,宣城老吏识于公。

译文:
我一生致力于司法工作,为处理案狱积累了丰富的经验,同时也尽心尽力地侍奉父母、忠诚尽孝,尽力为百姓解决疾苦。
在赣上的山林里,一位樵夫谈论着卓文君的嘉令,流传久远。在宣城,一位老吏认出了这位贤才之公。
总结:
这段古文表述了主人公一生为治理司法和侍奉父母忠孝的事迹。他在司法工作中表现出阴德,为百姓化解冤狱,积累了功德。与此同时,他也尽心尽力地孝顺父母,将忠孝的美德展现于民间。在赣上的山林里,樵夫们传颂着他侍奉卓文君的佳话。而在宣城,老吏则认出了这位贤才之公,他的声名早已传遍。
这段古文强调了主人公在治理司法和孝顺父母方面的卓越表现,使得他在百姓中留下了良好的声誉,并为人们所敬仰。

赏析:
这首诗是黄庭坚的《叔父给事挽词十首 其二》,主要表达了叔父的清廉忠诚以及对他的赞美。以下是赏析
这首诗的前两句表现了叔父一生的品德和行事风格。他在治理狱务方面有着卓越的成就,因此有了“治狱有阴功”的赞誉。他不仅在公务上表现出忠诚和正直,还在孝道方面做出了榜样,与父母同样恪守忠孝之道,可见他的品格高尚。
接下来的两句提到了他在赣州的执法工作,樵夫和老吏都对他有所了解和认可。这表明他在地方政务中有着良好的声誉,人们对他的评价非常正面。
总的来说,这首诗是对叔父的颂扬和赞美,突出了他的廉洁、忠诚和孝道,以及在官场和地方社会中的卓越表现。这些品质和成就使他在人们心中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诗人·黄庭坚·简介
诗人:黄庭坚 / 性别:男 / 朝代:宋
黄庭坚诗,以《武英殿聚珍版书》所收《山谷诗注》为底本。校以宋绍定刊《山谷诗注》(简称宋本;残存三卷,藏北京图书馆),元刻《山谷黄先生大全诗注》(简称元本;残存内集十六卷,藏北京图书馆),《四部丛刊》影印宋乾道本《豫章黄先生文集》(简称文集)及元刊《山谷外集诗注》(简称影元本),明嘉靖间蒋芝刊《黄诗内篇》十四卷(简称蒋刻本)、明版《山谷黄先生大全诗注》(简称明大全本;此书与蒋刻本并藏北京图书馆)、影印文渊阁《四库全书·山谷集》(简称山谷集)、清光绪间陈三立覆宋刻本(简称陈刻本)。并参校乾隆间翁方纲校树经堂本(简称翁校本,其中翁氏校语称翁校)。《内集》《外集》的编年说明,集中移置每卷卷首;《别集》等的系年,底本多疏漏,据《四库全书·山谷集》所附黄{巩/言}《山谷年谱》拾补,分别系於诗题下。底本中涉及山谷跋语、手蹟、石刻及版本文字异同的注释文字,酌予保留。《山谷集》中多出底本的骚体诗及偈、赞、颂(其中多为六言或七言诗)等,参校明弘治叶天爵刻、嘉靖乔迁重修本(简称明本),编为第四十五至四十八卷。另从他书中辑得的集外诗和断句,编为第四十九卷。
黄庭坚(1045.8.9-1105.5.24),字鲁直,号山谷道人,晚号涪翁,洪州分宁(今江西省九江市修水县)人,北宋著名文学家、书法家,为盛极一时的江西诗派开山之祖,与杜甫、陈师道和陈与义素有“一祖三宗”(黄庭坚为其中一宗)之称。与张耒、晁补之、秦观都游学于苏轼门下,合称为“苏门四学士”。生前与苏轼齐名,世称“苏黄”。著有《山谷词》,且黄庭坚书法亦能独树一格,为“宋四家”之一。
文章标题:叔父给事挽词十首·其二原文注释译文赏析-黄庭坚诗词-宋诗全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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