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藤杖原文:
红藤杖
朝代:唐 / 作者:白居易
南诏红藤杖,西江白首人。
时时携步月,处处把寻春。
劲健孤茎直,疎圆六节匀。
火山生处远,泸水洗来新。
粗细才盈手,高低仅过身。
天边望乡客,何日拄归秦。

红藤杖译文:
南诏地方盛产红藤,那位白发苍苍的老人来自西江。他时常手拿着拐杖,在每一个时刻都带着月光一同前行,到处都在寻找春天的踪迹。
这根拐杖坚硬有力,笔直无比,每隔一段距离就有六个均匀分布的节段。它生长于遥远的火山之地,被泸水冲刷而来,依然焕然一新。
这根拐杖粗细适中,恰好满满地填满手掌,高低与身躯几乎相当。仰望天际,远离家乡的旅客们期待着归程的日子何时能到来,回到秦国的怀抱。

红藤杖总结:
诗中描绘了一个持有红藤拐杖的老人,他来自西江,时常带着月光行走,到处寻找春天。这根拐杖坚硬笔直,节段均匀,生长于远离的火山地区,被泸水洗净。拐杖粗细适中,与身高相当。诗末描绘了期待回乡的旅客们。

诗人·白居易·简介
白居易,字乐天,下邽人。贞元中,擢进士第,补校书郎。元和初,对制策,入等,调盩厔尉、集贤校理,寻召为翰林学士、左拾遗,拜赞善大夫。以言事贬江州司马,徙忠州刺史。穆宗初,徵为主客郎中、知制诰,复乞外,历杭、苏二州刺史。文宗立,以秘书监召,迁刑部侍郎。俄移病,除太子宾客分司东都,拜河南尹。开成初,起为同州刺史,不拜,改太子少傅。会昌初,以刑部尚书致仕。卒赠尚书右仆射,諡曰文。自号醉吟先生,亦称香山居士。与同年元稹酬咏,号元白;与刘禹锡酬咏,号刘白。《长庆集》诗二十卷,后集诗十七卷,别集补遗二卷,今编诗三十九卷。
白居易字乐天,其先太原人,后迁居下邽。贞元十六年擢进士第,元和初又擢才识兼茂、明於礼用科。任左拾遗,出为江州司马,历刺杭、苏二州,以刑部尚书致仕。会昌六我卒,年七十五。补诗二首。(复出一首)
白居易(772年-846年),字乐天,号香山居士,又号醉吟先生,祖籍太原,到其曾祖父时迁居下邽,生于河南新郑。是唐代伟大的现实主义诗人,唐代三大诗人之一。白居易与元稹共同倡导新乐府运动,世称“元白”,与刘禹锡并称“刘白”。白居易的诗歌题材广泛,形式多样,语言平易通俗,有“诗魔”和“诗王”之称。官至翰林学士、左赞善大夫。公元846年,白居易在洛阳逝世,葬于香山。有《白氏长庆集》传世,代表诗作有《长恨歌》、《卖炭翁》、《琵琶行》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