宫使待制舍人赵公挽诗·其三
朝代:宋/作者:李弥逊
忆昨司青琐,公时对紫薇。
午轩评谏草,晓殿缀朝衣。
金石平生契,人琴此日非。
白头情易感,无涙与君挥。

译文:
忆起昔日,我曾在司青琐的地方,与公时共同观赏紫薇花。
在午轩上,公听取我的谏言,犹如欣赏草木般自然。在清晨的殿上,我替公缀上朝服。
我们曾经立下金石之约,情谊长存一生,但如今我与公的关系已非往日。
岁月流逝,情感易于动摇,此刻我心中悲伤难抑,却再也无法流下眼泪与君挥别了。
全文简述:回忆过往时光,主人公曾与一位公子共赏紫薇花,共同品味生活的美好。公子在政治上对主人公的忠言诚意倾听,二人有着深厚的友谊,但时光流逝,如今关系已不同往日,主人公心中感到悲伤,却难以向公子表达。

赏析:
这首诗《宫使待制舍人赵公挽诗 其三》是李弥逊所作,表达了对昔日友情的怀念和眷恋之情。诗人回忆过去,当年与赵公一同事宫中,共同奉承君王,一起面对政务,这种兄弟般的交情在宫廷中培养。诗中提到了午轩评谏和晓殿缀朝衣,这些都是宫廷生活的场景,强调了两人在官场中的共事。
接着,诗人提到金石平生契,表示两人之间情谊深厚,如刻在金石上的誓言一般。然而,随着岁月的流转,赵公已经不在,这让诗人感到白头情易感,内心充满了感伤之情,但他却无法流下眼泪,只能用文字表达对友情的怀念和告别。
最后两句“白头情易感,无涙与君挥”表达了诗人无法用泪水来挥别赵公,但内心深处的情感却无法割舍。

诗人·李弥逊·简介
诗人:李弥逊 / 性别:男 / 朝代:宋
李弥逊(一○八九~一一五三),字似之,号筠溪居士,又号普现居士,苏州吴县(今属江苏)人。徽宗大观三年(一一○九)进士,调单州司户。政和四年(一一一四)除国朝会要所检阅文字。八年,擢起居郎,因上封事剀切,贬知卢山县。宣和七年(一一二五),知冀州。钦宗靖康元年(一一二六),召为卫尉少卿,出知端州。高宗建炎元年(一一二七),除淮南路转运副使。绍兴二年(一一三二),知饶州。五年,知吉州。七年,迁起居郎,试中书舍人。八年,试户部侍郎。九年,因反对议和忤秦桧,出知漳州。十年奉祠,归隐福建连江西山。二十三年卒。有《筠溪集》二十四卷(《直斋书录解题》卷一八),又《甘露集》(《苕溪渔隐丛话》后集卷二八),已佚。《宋史》卷三八二有传。 李弥逊诗,以丁氏八千卷楼藏李鹿山原藏《竹谿先生文集》为底本(藏南京图书馆)。参校朱彝尊藏明钞本(简称明本,藏上海图书馆)、清文渊阁《四库全书》本《筠溪集》(简称四库本)。新辑集外诗附於卷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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