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中杂兴五首·其二
朝代:宋/作者:刘一止
姚黄花中君,芍药乃近侍。
我尝品江梅,真是花御史。
不见雪霜中,炯炯但孤峙。

译文:
姚黄花中君,芍药就是近侍。
我曾经品尝江梅,真是花中的御史。
没有看见雪霜之中,明亮而独立。
总结:全文:这段古文描写了一位名为姚黄的官员,他身边有一位亲近的侍从芍药。叙述者曾品尝过江梅,并称其是花中的御史,可见其品质不凡。另外,还提到了一种花,雪霜中的景象,明亮而孤峙。整篇文笔优美,表达了对美好事物的赞美之情。

赏析:
这首诗《道中杂兴五首 其二》是唐代诗人刘一止所作,表达了对姚黄花和江梅的赞美之情,以及对它们之间的对比感慨。
首先,诗人以“姚黄花中君”为引子,将姚黄花比作君王,地位崇高,然后提到了“芍药乃近侍”,将芍药比作近臣,表现出芍药与黄花的亲近关系,揭示了花卉间的社交关系。
接下来,诗人提到了自己曾经品尝过江梅,认为它就是“花御史”,即在花卉中也有一位高官,是品味高雅的代表。这里用“花御史”来形容江梅,表达了诗人对江梅的钦佩。
然而,诗人在下面的两句中提到了不见雪霜中的江梅,形容它“炯炯但孤峙”。这里通过对江梅的描写,反衬出它的高洁孤傲,与黄花的近侍和芍药的君王形成鲜明对比。

诗人·刘一止·简介
诗人:刘一止 / 性别:男 / 朝代:宋
刘一止(一○八○~一一六一),字行简,号太简居士,湖州归安(今浙江湖州)人。徽宗宣和三年(一一二一)进士。监秀州都酒务,迁越州教授。高宗建炎四年(一一三○),详定一司敕令所删定官。绍兴间,历秘书省校书郎,监察御史,起居郎,以言事罢,主管台州崇道观。起知袁州,改浙东路提点刑狱。召为中书舍人兼侍讲,迁给事中,又以言事罢,提举江州太平观。一止以忤秦桧,两次奉祠,秦桧死,以敷文阁直学士致仕。绍兴三十年十二月卒,年八十二(此据《行状》,《宋史》本传作八十三)。有《苕溪集》五十五卷传世。事见《苕溪集》卷五四《阁学刘公行状》,《宋史》卷三七八有传。 刘一止诗,以清拥万堂《苕溪集》(藏北京图书馆)为底本,校以影印文渊阁《四库全书》本(简称四库本)、清朱祖谋跋本(简称朱本)、《两宋名贤小集》(简称小集)。新辑集外诗附於卷末。
文章标题:道中杂兴五首·其二原文注释译文赏析-刘一止诗词-宋诗全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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