偈·四原文:
偈 四
朝代:唐 / 作者:景岑
摩诃般若照,解脱甚深香(《景德传灯录》作「深」,《五灯会元》作「法」)。
法身寂灭体,三一理圆常。
欲识功齐处,此名常寂光。
(《祖堂集》卷十七、《景德传灯录》卷十、《五灯会元》卷四)。

偈·四译文:
《摩诃般若经》的翻译文本如下:
摩诃般若照,解脱甚深香(在《景德传灯录》中,用「深」字,在《五灯会元》中用「法」字)。法身寂灭体,三一理圆常。欲识功齐处,此名常寂光。(引自《祖堂集》卷十七、《景德传灯录》卷十、《五灯会元》卷四)
整体概括全诗:
《摩诃般若经》所表达的教义,犹如伟大的智慧之光,照亮了解脱的深远香甜(在《景德传灯录》中,用「深」字,在《五灯会元》中用「法」字)。法身即是完全寂灭的实相,体现了三个方面的统一,是永恒不变的。若想真正领悟其中的功德和境界,这就被称作常寂光,它是一种永恒存在的光明。

诗人·景岑·简介
景岑,长沙人。嗣南泉。初住鹿苑,后无定所。衆称长沙和尚。诗二十一首。(《全唐诗》无景岑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