谶·十四原文:
谶 十四
朝代:唐 / 作者:菩提达摩
八(《天圣广灯录》作「九」)女出人伦,(八女者,安字也。
出人伦者,为国师也。
)八个绝婚姻。
(个个者,安字。
绝婚姻者,安徒难为绍继之)圬床(《天圣广灯录》作「将」)添六脚,(圬床者,老字也。
六脚者,则天、中宗,腾腾坦然圆寂,百五十五年住世,破竈堕和尚六住嵩山,是为六脚也)心祖众中尊。
(心祖者,姓也。
安和尚顿悟禅理为国师,故众中尊也)。

谶·十四译文:
八(《天圣广灯录》作「九」)女出人伦,(八女指的是安字,出人伦指的是为国师。)八个绝婚姻。
(个个指的是安字,绝婚姻指的是安徒难为绍继之)圬床(《天圣广灯录》作「将」)添六脚,(圬床指的是老字,六脚则指的是天皇和中宗,他们平和地圆满寂灭,住世一百五十五年,和尚们六次住在嵩山,因此称为六脚。)心祖衆中尊。
(心祖指的是姓氏,安和尚顿悟禅理成为国师,因此在众人中被尊敬。)
全诗概括:八个女人具有非凡的身份,八个人终结了传承的婚姻。圬床上增加了六个脚,代表天皇和中宗圆满地结束了他们的统治。心祖在众人中受到崇敬。

诗人·菩提达摩·简介
菩提达摩,南印度人,梁时来中国。为禅宗初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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