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功盛德诗·其二
朝代:宋/作者:华镇
道有伦极,克建克叙。
不丧厥猷,物有其纪。
既污者隆,何千万年。
施于孙子,惟宣祖所畀。

译文:
道理有其极限,能够合理建构、叙述,不失去其准则,万物都有其规律。那些已经受损的,将会复兴,这种循环可能经历千万年。这些智慧传承给后代,都是由先祖所传授的。

赏析:
《神功盛德诗 其二》赏析
这首诗是华镇创作的一首古诗,主要探讨了道德伦理和代际传承的主题。
这首诗表达了作者对道德伦理和家族传统的重视。首先,诗中提到了"道有伦极",强调了道德规范的重要性,这是社会秩序的基础。作者强调了坚持道德原则的重要性,以及它对代际传承的影响。他说"不丧厥猷,物有其纪",意味着遵循道德规范可以保持家族的尊严和传统。
诗中还提到了"既污者隆",这暗示了在历史长河中,道德败坏的家族将受到惩罚,而遵循道德的家族将长盛不衰。最后,诗人将这种道德传承与孙子和宣祖联系起来,强调了这一价值观的代际传承。
标签:
- 道德伦理
- 代际传承
- 家族传统
- 社会秩序

诗人·华镇·简介
诗人:华镇 / 性别:男 / 朝代:宋
华镇(一○五一~?),字安仁,号云溪居士,会稽(今浙江绍兴)人。神宗元丰二年(一○七九)进士,调高邮尉。哲宗元佑元年(一○八六),监温州永嘉盐场。七年,为道州司法参军。元符二年(一○九九),知海门。徽宗崇宁五年(一一○六),知新安。政和初知漳州,官终朝奉大夫。有《云溪居士集》一百卷及《扬子法言训解》等,已佚。清四库馆臣据《永乐大典》辑为《云溪居士集》三十卷,其中诗十二卷。事见本集有关诗文及附录其子初成进书表、行状,《宝庆会稽续志》卷五有传。华镇诗,以影印文渊阁《四库全书》本为底本。校以邵二云及沈氏鸣野山房抄本(简称鸣野本,藏北京大学图书馆)、清乾隆翰林院抄本(简称翰林本,藏北京图书馆)及《两宋名贤小集》(简称小集)等。新辑集外诗,另编一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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