偈·三原文:
偈 三
朝代:唐 / 作者:景岑
最甚深,最甚深,法界人身便是心。
迷者迷心为众色(《宗镜录》作「刹」),悟时刹海(《景德传灯录》作「境」)是真心。
身界二尘无实性(《宗镜录》、《景德传灯录》作「相」),分明达此号知音。
(《祖堂集》卷十七、《宗镜录》卷九八、《景德传灯录》卷十)。

偈·三译文:
最甚深,最甚深,法界人身便是心。
迷者迷心为众色(《宗镜录》作「刹」),悟时刹海(《景德传灯录》作「境」)是真心。
身界二尘无实性(《宗镜录》、《景德传灯录》作「相」),分明达此号知音。
(《祖堂集》卷十七、《宗镜录》卷九八、《景德传灯录》卷十)。
【翻译】
这个道理极其深奥,极其深奥,法界和人身本质上就是心。
迷失的人陷入各种各样的欲望与诱惑(《宗镜录》写作「刹」),觉悟时触及境界(《景德传灯录》写作「境」),这才是真正的本心。
人身的界限只是无实性的二尘(《宗镜录》、《景德传灯录》写作「相」),明白了这个道理才能真正理解这种禅悟的境界。
(引自《祖堂集》卷十七、《宗镜录》卷九八、《景德传灯录》卷十)
【总结】
这首诗表达了禅宗的核心思想,探讨了人的本质和境界的关系。它告诉我们,法界与人身的本质是一体的,人的真实本心就是觉悟的境界。当人陷入各种欲望和诱惑中迷失时,就无法认识到真正的本心。然而,当我们觉悟时,我们能够超越人身的界限,明白世间的种种现象都是虚幻无常的,从而达到对真实境界的理解。这首诗提醒我们要觉悟真正的本心,并通过禅悟去认识世界的本质。

诗人·景岑·简介
景岑,长沙人。嗣南泉。初住鹿苑,后无定所。衆称长沙和尚。诗二十一首。(《全唐诗》无景岑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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