癸亥上元余谪藤江是时初开乐禁人意欣欣吴元预作纪事二绝颇入风雅戏和其韵·其二
朝代:宋/作者:李光
再闻韶乐共欣然,太守推行诏墨鲜。
山郡莫嫌娼女拙,嫁他蜑户已多年。

译文:
再听到这美妙的韶乐,大家都欣喜不已。太守颂扬并执行了诏令,表彰了功绩。
山区的人们不要嫌弃舞女的拙劣,她已经嫁给了那位蜑户多年。
总结:文中描写了人们对美妙韶乐的喜悦,太守对功绩的表彰,以及劝告山区人不要嫌弃娼女的生活。

赏析:
这首诗是李光创作的一首上元节诗歌。上元节是中国传统节日之一,通常在农历正月十五,人们庆祝节日,举行各种活动,其中包括韶乐演奏。诗人在这首诗中表达了对上元节的欢欣之情以及对当地官员的支持。
首句“再闻韶乐共欣然”,表现了诗人再次听到韶乐的音乐,感到欣喜不已。韶乐是古代的一种音乐,通常与宴会和庆祝活动相伴而起,所以诗人听到韶乐的声音,自然而然地感到高兴。
接着诗人提到“太守推行诏墨鲜”,这里的太守指的是当地的官员,他们执行了一项政策(推行诏),使得墨(墨汁)变得稀少。这可能与上元节有关,因为上元节通常需要使用墨汁来书写和绘画,所以政府限制了墨的使用,以确保足够的墨供应。
第三句“山郡莫嫌娼女拙”,表达了诗人对当地山郡的妇女的理解和宽容。他告诫人们不要嫌弃山郡的娼妓们(娼女),即使她们可能不那么精通,也已经嫁给了其他人多年。这句话可能是诗人对当地风俗的一种呼应,也可能是对社会底层人群的一种同情。
整首诗表现了上元节的喜庆氛围,以及诗人对当地政府政策和社会底层人民的关心和理解。

诗人·李光·简介
诗人:李光 / 性别:男 / 朝代:宋
李光(一○七八~一一五九),字泰发,一作字泰定,号转物老人(《舆地纪胜》卷二四、一二五)越州上虞(今浙江虞东南)人。徽宗崇宁五年(一一○六)进士,调知开化县,移知常熟县。入为符宝郎,以言事贬监汀州酒税。钦宗即位,擢右司谏,迁侍御史。高宗建炎元年(一一二七),擢秘书少监。三年,知宣州。改知临安府。绍兴元年(一一三一),除知婺州,甫至郡,擢吏部侍郎。二年,授淮西招抚使,改江东安抚大使、知建康府兼寿春府,落职提举台州崇道观(《建炎以来系年要录》卷五一、五二、五八)。寻知湖州,历知平江府、台州、温州。七年,为江南西路安抚制置大使兼知洪州(同上书卷一一七)。八年,拜参知政事。九年,因与秦桧不合,出知绍兴府,改提举洞霄宫(同上书卷一二四、一三三)。十一年,贬藤州安置;十四年,移琼州;二十年,移昌化军;二十五年秦桧死,内迁郴州;二十八年,复左朝奉大夫,任便居住(同上书卷一五二、一六一、一七○、一八○)。二十九年,致仕,行至江州卒,年八十二(同上书卷一八二)。孝宗即位,赐谥庄简。有前后集三十卷(《宋史·艺文志》),已佚。《两宋名贤小集》卷一五八存《椒亭小集》一卷,清四库馆臣据《永乐大典》辑有《庄简集》十八卷。《宋史》卷三六三有传。 李光诗,以影印文渊阁《四库全书·庄简集》为底本,参校清乾隆翰林院抄本(简称院本,藏北京图书馆)、《椒亭小集》简称小集》等。新辑集外诗编为第八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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