谶·十六原文:
谶 十六
朝代:唐 / 作者:菩提达摩
说小何曾小(《天圣广灯录》作「说少何曾少」,希字是也)言流又不流。
(迁字是也)草若除其首,(石头无草)三四继门修。
(传法弟子人数,准其传法人数,应云十七继门修也。
○以上十七首,均见《祖堂集》卷二。
《五灯会元》卷一录其一、其二、其四三首。
《古尊宿语录》卷一引二首)。

谶·十六译文:
小何曾经年幼,天圣广灯录中称他为"说少何曾少",其中的"希"字表示他的名字。他说法传承不流传。
这里用"迁"字来指代草,如同除去草的首部,他接着说了三四件事。
根据传法弟子的人数,我们可以推断出大约有十七位继承者在修行。
以上的十七首诗都可以在《祖堂集》卷二中找到。
《五灯会元》卷一收录了其中的一首、第二首和第四首诗。
《古尊宿语录》卷一引用了其中的两首诗。

谶·十六总结:
小何曾年幼时说了一些法语,但没有传承下去。接着,他提到了三四个问题。根据传法弟子的人数,大约有十七位继承者在修行。这首诗共有十七首,在《祖堂集》卷二中可以找到。另外,《五灯会元》卷一收录了其中三首诗,《古尊宿语录》卷一引用了其中两首诗。

诗人·菩提达摩·简介
菩提达摩,南印度人,梁时来中国。为禅宗初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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