诫言原文:
诫言
朝代:唐 / 作者:权德舆
言之或未行,前哲所不取。
方寸虽浩然,因之三缄口。

诫言译文:
虽然可能还没有实际行动,但前辈们并不将其视为重要。
虽然内心十分坚定,但却因此守口如瓶,三缄其口。
这句诗的总结是,作者说到尽管有某种想法或计划,但在前辈们的眼中可能不被认可,因此作者选择保持沉默,不将其言之于众。这表达了作者在面对权威或困境时的谨慎态度。

诗人·权德舆·简介
权德舆,唐代文学家。字载之。天水略阳(今甘肃秦安)人。后徙润州丹徒(今江苏镇江)。德宗时,召为太常博士,改左补阙,迁起居舍人、知制诰,进中书舍人。宪宗时,拜礼部尚书、同中书门下平章事,后徙刑部尚书,复以检校吏部尚书出为山南西道节度使。卒谥文,后人称为权文公。
权德舆,字载之,天水略阳人。未冠,即以文章称,杜佑、裴胄交辟之。德宗闻其材,召为太常博士,改左补阙,兼制诰,进中书舍人,历礼部侍郎,三知贡举。宪宗元和初,历兵部、吏部侍郎,坐郎吏误用官阙,改太子宾客,俄复前官,迁太常卿,拜礼部尚书,同平章事。会李吉甫再秉政,帝又自用李绦,议论持异,德舆从容不敢有所轻重,坐是罢,以检校吏部尚书,留守东都。复拜太常卿,徙刑部尚书,出为山南西道节度使。二年,以病乞还,卒於道,年六十。赠左仆射,諡曰文。德舆积思经术,无不贯综,其文雅正赡缛,动止无外饰,而醖藉风流,自然可慕,为贞元、元和间缙绅羽仪。文集五十卷,今编诗十卷。 权德舆字载之,天水畧阳人。元和十三年八月,以病自山南西道节度使任乞还,卒於道,年六十。补诗一首。
权德舆,唐代文学家。字载之。天水略阳(今甘肃秦安)人。后徙润州丹徒(今江苏镇江)。德宗时,召为太常博士,改左补阙,迁起居舍人、知制诰,进中书舍人。宪宗时,拜礼部尚书、同中书门下平章事,后徙刑部尚书,复以检校吏部尚书出为山南西道节度使。卒谥文,后人称为权文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