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原文:
十二
朝代:唐 / 作者:王梵志
耶娘行不正,不事任依从。
(「不事」,伯三七一六、斯三三九三卷作「万事」。
)打駡但知默,(「默」,伯二八四二卷作「恩」。
)无应即是能。

十二译文:
耶娘行为不正,不顺从履行她的责任。(在《伯子传·第3716章》和《斯子传·第3393章》中,“不事”被写作“万事”。)批评之下,她只知默默忍受,(在《伯子传·第2842章》中,“默”被写作“恩”。)不回应就是她的能耐。

十二总结:
耶娘行为不正,不履行应尽的责任。尽管受到批评,她却选择默默忍受,不作回应,这正是她的能耐所在。

诗人·王梵志·简介
王梵志,卫州黎阳人。编诗一卷,计一百十一首。 王梵志,卫州黎阳人也。去黎阳城东十五里,有王德祖者,当隋文帝时,家有林擒树,生瘿,大如斗。经三年,其瘿朽烂。德祖见之,乃剖(撤)其皮,遂见一孩儿抱胎而出。德祖收养之,至七岁,能语,问曰:「谁人育我?复何姓名?」德祖具以实语之。(二字作告)因名曰:「林木而生曰梵天。」后改曰梵志,[曰]:「王家育我,(我家长育)可姓王也。」梵志乃作诗示(讽)人,甚有义志(旨),盖菩萨示化也。(《太平广记》八二,参以《永乐大典》六八三八[王]字韵引《桂苑业谈·史遗》。)○《云谿友议》下《蜀僧喻》云:「或有愚士昧学之流,欲其开悟,别吟以王梵志诗。梵志者,生於西域林木之上,因以梵志为名。其言虽鄙,其理归真,所谓归真悟道,徇俗乖真也。」○王维《与胡居士皆病寄此诗兼示学人诗二首》,注云:「梵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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