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笔再和凤凰山十韵酬良器解元兼呈文中宣德·其三
朝代:宋/作者:葛胜仲
隐吏皆非谩诲潜,夜灯花落广文檐。
招寻月月携连璧,不用船中觅孝廉。

译文:
隐居的官吏都不是虚假的教诲,他们暗中传授着深奥的学问,就像夜灯下

赏析:
这首诗《走笔再和鳯凰山十韵酬良器解元兼呈文中宣德 其三》由葛胜仲创作,以咏史为主题,表达了对解元解宣德的赞美之情。
诗中首先点明了隐吏的高尚品德,他们并非受到虚伪的教导,而是默默耕耘、勤奋创作。夜晚,诗人描述了夜灯花落的画面,给人一种宁静和清幽的感觉,与隐吏的心境相契合。
接下来的两句表达了解元解宣德的高尚品质。他们携带连璧(璧指玉璧,古代用于象征君子之品德)一同前来,无需在船中寻找孝廉(指品德高尚的官员),暗示他们本身就是品德高尚的孝廉。这也是对他们的赞誉和钦佩。
总的来说,这首诗以简洁的语言表达了对隐吏和解元解宣德的赞美,突出了他们的高尚品质和清雅的文学情感。

诗人·葛胜仲·简介
诗人:葛胜仲 / 性别:男 / 朝代:宋
葛胜仲(一○七二~一一四四),字鲁卿,常州江阴(今属江苏)人(《宋史》作丹阳人,误。丹阳是其晚年寓居,见本集卷二一《里中无居寓丹阳县书怀》)。哲宗绍圣四年(一○九七)进士。元符二年(一○九七),官杭州司理参军。徽宗建中靖国元年(一一○一),为兖州教授。崇宁二年(一一○三),入为太学正。大观元年(一一○七),充提举议历所检讨,兼宗正丞。二年,迁礼部员外郎,以事责知歙州休宁。政和三年(一一一三),召复原职。四年,擢国子司业。六年,除国子祭酒,以言事落职提举江州太平观。宣和元年(一一一九),起知汝州,因拒宦官李彦括田,徙湖州。六年,移邓州,以在湖州时忤朱勔,落职食祠禄。高宗建炎四年(一一三○),起再知湖州。绍兴元年(一一三一),致仕归。十四年,卒,年七十三,谥文康。有《丹阳集》八十卷、外集二十卷,已佚。清四库馆臣据《永乐大典》辑为二十四卷,其中诗七卷。事见本集卷末附其婿章倧《文康葛公行状》,《宋史》卷四四五有传。 葛胜仲诗,以影印文渊阁《四库全书》本为底本,参校残本《永乐大典》。新辑集外诗附於卷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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