野烧
朝代:宋/作者:陈舜俞
急烧山上草,莫顾山下木。
烧草得地美,欲种来岁粟。
乘风纵巨燎,烈烈遍岩谷。
既不问玉石,何暇爱麛鹿。
寄谢种粟翁,乘时择嘉谷。
无俾稂莠俱,还见故草绿。
栋材已灰烬,着意规饱腹。

译文:
山上的草急速燃烧,不要关注山下的树木。
燃烧草地后,土地变得肥美,想要明年种植粮食。
火势蔓延,烈焰燃烧遍及山岩和谷地。
既然不问玉石贵重,何须珍爱美丽的麋鹿。
向种植谷物的农人致以感谢,抓住时机选择优质的谷地。
不让杂草和稗子共存,再次见到绿油油的老草。
主要建筑材料已经变成灰烬,着重满足口腹之欲。

总结:
这首诗描绘了烧山草地的场景,并通过对比山上的草和山下的木、玉石和麋鹿的态度,寄托了诗人对农作物的重视。诗中提到了乘风燃烧的烈焰遍布山谷,寓意着追求美好收成的决心。诗的最后几句表达了对种植者的感谢,并强调了清除杂草的重要性,以确保庄稼能够茁壮成长。最后,诗人提到了栋材已经烧成灰烬,暗示着物质欲望的满足。整首诗意境独特,表达了农业生产的重要性和人们对美好生活的追求。

诗人·陈舜俞·简介
诗人:陈舜俞 / 性别:男 / 朝代:宋
陈舜俞(?~一○七五),字令举,因曾居秀州白牛村,自号白牛居士,湖州乌程(今浙江湖州)人。仁宗庆历六年(一○四六)进士,授签书寿州判官公事(《都官集》附陈杞跋、《至元嘉禾志》卷一三)。嘉佑四年(一○五九),由明州观察推官举材识兼茂明於体用科,授着作佐郎、签书忠正军节度判官公事(《续资治通鉴长编》卷一九○)。神宗熙宁三年(一○七○)於知山阴县任上以不奉行青苗法,降监南康军酒税(同上书卷二一二)。熙宁八年,卒。有《都官集》三十卷,已佚。清四库馆臣从《永乐大典》及他书辑为十四卷(其中诗三卷),近人李之鼎刻入《宋人集》甲编。《宋史》卷三三一有传。 陈舜俞诗,据李刻《宋人集·都官集》为底本,参校影印文渊阁《四库全书》本(简称四库本),并酌校他书。另从《会稽掇英总集》、《舆地纪胜》、《永乐大典》等辑得集外诗若干,编为第四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