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和三首·其二
朝代:宋/作者:葛胜仲
野步自锄芦菔,轻尘试煮桄榔。
坐喜青刍入眼,不须紫笋捜膓。

译文:
在野外步行时,亲自锄除野菜芦菔,又将轻微的尘土用来煮桄榔果。
坐下后喜欢用青草作食物,不需要去寻找紫笋来充饥。
总结:全文:作者描述了在野外的一段生活场景,采摘了芦菔和桄榔果,并享用了青草作为食物,不需要费劲寻找紫笋来满足饥饿。

赏析:
:
葛胜仲的《再和三首 其二》是一首充满田园氛围的古诗。诗人以平实的语言,写下了田园生活中的一幕。诗中的情景充满了质朴和自然之美。
首先,诗人描述了自己在野外锄芦菔的场景。这里的“野步自锄芦菔”展现出了一种劳动的场景,表现了诗人对农村生活的熟悉和热爱。接着,诗人提到“轻尘试煮桄榔”,这句话不仅描绘了农活的细节,还强调了农村生活的朴实和简单。
然后,诗人坐下来,享受自然的美景。他提到“坐喜青刍入眼”,这里的“青刍”可能指的是青草,诗人在这里感受到了大自然的美丽。最后一句“不须紫笋捜膓”则表达了诗人对于美好生活的珍惜,不需要过于奢华的食物,也能感受到满足。
标签:
写景、田园、劳动、自然、简朴

诗人·葛胜仲·简介
诗人:葛胜仲 / 性别:男 / 朝代:宋
葛胜仲(一○七二~一一四四),字鲁卿,常州江阴(今属江苏)人(《宋史》作丹阳人,误。丹阳是其晚年寓居,见本集卷二一《里中无居寓丹阳县书怀》)。哲宗绍圣四年(一○九七)进士。元符二年(一○九七),官杭州司理参军。徽宗建中靖国元年(一一○一),为兖州教授。崇宁二年(一一○三),入为太学正。大观元年(一一○七),充提举议历所检讨,兼宗正丞。二年,迁礼部员外郎,以事责知歙州休宁。政和三年(一一一三),召复原职。四年,擢国子司业。六年,除国子祭酒,以言事落职提举江州太平观。宣和元年(一一一九),起知汝州,因拒宦官李彦括田,徙湖州。六年,移邓州,以在湖州时忤朱勔,落职食祠禄。高宗建炎四年(一一三○),起再知湖州。绍兴元年(一一三一),致仕归。十四年,卒,年七十三,谥文康。有《丹阳集》八十卷、外集二十卷,已佚。清四库馆臣据《永乐大典》辑为二十四卷,其中诗七卷。事见本集卷末附其婿章倧《文康葛公行状》,《宋史》卷四四五有传。 葛胜仲诗,以影印文渊阁《四库全书》本为底本,参校残本《永乐大典》。新辑集外诗附於卷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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