诗原文:

诗(幷序) 一○六

朝代:唐 / 作者:王梵志

嗔恚灭功德,如火燎豪毛。

百年修善业,一念恶能烧。

诗原文注释译文赏析-王梵志诗词-唐诗全集

诗译文:

嗔恚灭掉了功德,就像火烧豪毛一样。百年来修行善业,但只要心中生起一念恶念,就能将这些功德一瞬间烧毁。

全诗表达了一个深刻的道理:嗔恚、愤怒等消极情绪会摧毁一个人积累的善行善业,就像烈火可以瞬间焚毁豪毛一样。而修行善行积累的功德虽然需要长时间,但只要心中有一念恶念,也能被迅速抵消。因此,诗人提醒人们要慎戒嗔恚之心,坚守善念,保持善行,不让一时的愤怒毁掉多年的善积。

诗原文注释译文赏析-王梵志诗词-唐诗全集

诗赏析:

这首王梵志的《诗(幷序) 一○六》深刻地探讨了人的内心和善恶的斗争。在赏析中,我们可以看到以下要点:

这首诗通过对"嗔恚灭功德,如火燎豪毛"的描写,表达了人们因愤怒和恶意而破坏了他们积累的善行和功德,就像火焰能够迅速烧毁干草一样。这一比喻强调了负面情感的破坏力。

诗中提到"百年修善业,一念恶能烧",强调了积累多年的善行和善业可以在一瞬间被恶念所摧毁。这句话告诉我们,要时刻保持内心的清净和善良,因为一刹那的恶念足以毁掉长时间的积累。

总的来说,这首诗通过生动的比喻和警示语言,告诉人们要警惕内心的负面情感,努力保持善良和善行,因为它们是宝贵的财富,但也易于被一时的恶念摧毁。

诗原文注释译文赏析-王梵志诗词-唐诗全集

诗人·王梵志·简介

王梵志,卫州黎阳人。编诗一卷,计一百十一首。 王梵志,卫州黎阳人也。去黎阳城东十五里,有王德祖者,当隋文帝时,家有林擒树,生瘿,大如斗。经三年,其瘿朽烂。德祖见之,乃剖(撤)其皮,遂见一孩儿抱胎而出。德祖收养之,至七岁,能语,问曰:「谁人育我?复何姓名?」德祖具以实语之。(二字作告)因名曰:「林木而生曰梵天。」后改曰梵志,[曰]:「王家育我,(我家长育)可姓王也。」梵志乃作诗示(讽)人,甚有义志(旨),盖菩萨示化也。(《太平广记》八二,参以《永乐大典》六八三八[王]字韵引《桂苑业谈·史遗》。)○《云谿友议》下《蜀僧喻》云:「或有愚士昧学之流,欲其开悟,别吟以王梵志诗。梵志者,生於西域林木之上,因以梵志为名。其言虽鄙,其理归真,所谓归真悟道,徇俗乖真也。」○王维《与胡居士皆病寄此诗兼示学人诗二首》,注云:「梵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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