诗·二原文:

诗 二

朝代:唐 / 作者:王梵志

生亦只物生,死亦只物□(任、陈皆补「死」字)。

□□□(项补「来去不」)相知,苦乐何处是?唯见生人悲,未闻啼哭鬼。

以此好□(任、陈皆补「思」字)量,未必生胜死。

诗·二原文注释译文赏析-王梵志诗词-唐诗全集

诗·二译文:

生亦只是一种物质的生成,死亦只是一种物质的消亡。无论是生还是死,都只是物质间的相互转化。

来去不相知,我们之间的相知彼此难以预测。在人世间的喜怒哀乐到底存在于何处?只能看到生者对生活的悲伤,却未曾听闻过亡灵的哭泣。

从这一角度出发思量,我们不能确定生命一定胜过死亡。

诗·二原文注释译文赏析-王梵志诗词-唐诗全集

诗人·王梵志·简介

王梵志,卫州黎阳人。编诗一卷,计一百十一首。 王梵志,卫州黎阳人也。去黎阳城东十五里,有王德祖者,当隋文帝时,家有林擒树,生瘿,大如斗。经三年,其瘿朽烂。德祖见之,乃剖(撤)其皮,遂见一孩儿抱胎而出。德祖收养之,至七岁,能语,问曰:「谁人育我?复何姓名?」德祖具以实语之。(二字作告)因名曰:「林木而生曰梵天。」后改曰梵志,[曰]:「王家育我,(我家长育)可姓王也。」梵志乃作诗示(讽)人,甚有义志(旨),盖菩萨示化也。(《太平广记》八二,参以《永乐大典》六八三八[王]字韵引《桂苑业谈·史遗》。)○《云谿友议》下《蜀僧喻》云:「或有愚士昧学之流,欲其开悟,别吟以王梵志诗。梵志者,生於西域林木之上,因以梵志为名。其言虽鄙,其理归真,所谓归真悟道,徇俗乖真也。」○王维《与胡居士皆病寄此诗兼示学人诗二首》,注云:「梵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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