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波乐·十三原文注释译文赏析-王梵志诗词-唐诗全集

首页 > 唐诗全集 > 时间:2026-02-02 17:54 来源:李白古诗网 作者:王梵志

回波乐·十三原文:

回波乐 十三

朝代:唐 / 作者:王梵志

法性本来常存,茫茫无有边畔。

安身取舍之中,被他二境回换。

歛念定(任录作「之」)想坐禅,摄意安心觉观。

木人机关(任录作「挟开」)修道,何时可到彼岸?忽悟诸法体空,欲似热病得汗。

无智人前莫说,打破君头万段。

(按:项楚谓本首及前「回波尔时六贼」一首均系据宝志《大乘赞》改写而成。

宝志之作见本书卷五十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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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波乐·十三译文:

法性本来常存,广袤无边之处。

在生活中作出取舍,被纷纷杂杂的境界所扰乱。

收敛思绪专心修坐禅,抓住意念安心观察。

木人机关修行道路,不知何时才能到达彼岸?突然觉悟一切法皆是空,欲如发热时得到汗水那般畅快。

在无智者面前不要多言,否则会将君王的头颅打成万段。

(按:项楚认为本诗以及前面的“回波尔时六贼”一诗,都是根据宝志的《大乘赞》改写而成的。

宝志的原作见本书第五十九卷。

)。

全诗概要:这首诗表达了修行者在面对各种境界和选择时的困惑和挑战。通过坐禅修行,专注于观察内心,忽然领悟到一切法皆是空无,如同发热时汗水的畅快感觉。诗人告诫在智慧不足的人面前谨言慎行,否则会遭到严厉惩罚。此诗显示了对佛法深刻理解的修行者的心路历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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诗人·王梵志·简介

王梵志,卫州黎阳人。编诗一卷,计一百十一首。 王梵志,卫州黎阳人也。去黎阳城东十五里,有王德祖者,当隋文帝时,家有林擒树,生瘿,大如斗。经三年,其瘿朽烂。德祖见之,乃剖(撤)其皮,遂见一孩儿抱胎而出。德祖收养之,至七岁,能语,问曰:「谁人育我?复何姓名?」德祖具以实语之。(二字作告)因名曰:「林木而生曰梵天。」后改曰梵志,[曰]:「王家育我,(我家长育)可姓王也。」梵志乃作诗示(讽)人,甚有义志(旨),盖菩萨示化也。(《太平广记》八二,参以《永乐大典》六八三八[王]字韵引《桂苑业谈·史遗》。)○《云谿友议》下《蜀僧喻》云:「或有愚士昧学之流,欲其开悟,别吟以王梵志诗。梵志者,生於西域林木之上,因以梵志为名。其言虽鄙,其理归真,所谓归真悟道,徇俗乖真也。」○王维《与胡居士皆病寄此诗兼示学人诗二首》,注云:「梵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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