诸葛亮言家事原文
诸葛亮言家事
[唐代] 无名氏
初,亮自表后主(1)曰:“成都(2)有桑八百株,薄田十五顷,子弟衣食,自有余饶(3)。至于臣在外任,无别调度,随身衣食,悉(4)仰(5)于官,不别治生(6),以长尺寸。若臣死之日,不使内有余帛,外有赢(7)财,以负陛下。”及卒(8),如其所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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诸葛亮言家事注释
(1)后主:刘备之子,名禅(shàn),小名阿斗。继位之后由 诸葛亮 辅佐。
(2)成都:旧县名,为蜀汉都城,在今成都市。
(3)余饶:宽裕。
(4)悉:全部。
(5)仰:依赖。
(6)不别治生:不需要另谋生计。
(7)赢:充盈。
(8)卒:死。
白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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诸葛亮言家事译文
先前,诸葛亮自己向后主刘禅表明说:“在成都有八百余株桑树,有不是很肥沃的田十五顷,儿子兄弟的穿衣吃饭,都会有盈余。而我在外当官,没有其他的花费,全靠公家的俸禄过日子,没有做其他的兼职工作来增加自己的收入。我死的时候,不会出现那种“有多余的绸布,多余的钱财”这样的状况去辜负陛下。”到了他死的时候,果真像他所说的那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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