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波乐·十五原文:
回波乐 十五
朝代:唐 / 作者:王梵志
隐去法,隐去游朝市。
不离烦恼原,无希真妙理。
对境息贪痴,何假求高士?是非不二见,法界同昆季。
隐去来,大乐无基(项疑「机」)止。

回波乐·十五译文:
隐去世俗的法规束,隐去在繁忙的城市里闲逛。
不脱离尘世的烦恼本源,没有什么珍奇真妙的道理。
面对外在环境时,止息贪欲和执着,何必去寻求高高在上的学者?是非是没有二分之别的,法界与我们同为昆季。
隐去人世间的喧嚣,只有无尽的欢乐没有根止。

回波乐·十五总结:
诗人表达了一种超脱世俗、隐逸自在的心境。他认为人们不必追求那些虚妄的珍奇之物和高深的学问,而是应该在平淡中明白法界的本质,消除贪欲和执着,与法界相通。通过隐去尘世的繁华喧嚣,追求内心的宁静和欢乐。

诗人·王梵志·简介
王梵志,卫州黎阳人。编诗一卷,计一百十一首。 王梵志,卫州黎阳人也。去黎阳城东十五里,有王德祖者,当隋文帝时,家有林擒树,生瘿,大如斗。经三年,其瘿朽烂。德祖见之,乃剖(撤)其皮,遂见一孩儿抱胎而出。德祖收养之,至七岁,能语,问曰:「谁人育我?复何姓名?」德祖具以实语之。(二字作告)因名曰:「林木而生曰梵天。」后改曰梵志,[曰]:「王家育我,(我家长育)可姓王也。」梵志乃作诗示(讽)人,甚有义志(旨),盖菩萨示化也。(《太平广记》八二,参以《永乐大典》六八三八[王]字韵引《桂苑业谈·史遗》。)○《云谿友议》下《蜀僧喻》云:「或有愚士昧学之流,欲其开悟,别吟以王梵志诗。梵志者,生於西域林木之上,因以梵志为名。其言虽鄙,其理归真,所谓归真悟道,徇俗乖真也。」○王维《与胡居士皆病寄此诗兼示学人诗二首》,注云:「梵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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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标题:回波乐·十五原文注释译文赏析-王梵志诗词-唐诗全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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