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波乐·六十八原文:
回波乐 六十八
朝代:唐 / 作者:王梵志
我本野外夫,不能恒礼则。
为性重任真,吃着随所得。
既与万物齐,方(项校「於」)□(张锡厚拨补「中」字)守静默。
一身逢太平,五内无六贼。
(见斯四二七七卷,转录自《中华文史论丛》一九八四年第二辑刊张锡厚《斯四二七七残卷考释》。
)(按:斯四二七七卷,原无作者名。
张锡厚初拟题为梵志体诗。
后经与苏藏列一四五六卷重新缀合,确定此卷亦应为王梵志诗,今从其说收入。
)。

回波乐·六十八译文:
我是个野外的人,不能一直拘泥于礼节。
因为我重视实际的责任,吃饭只随遇而安。
既然与万物平等,就要守持静默的状态。
我身处太平时代,内外都没有什么危险。
(见于《斯四二七七卷》,转录自《中华文史论丛》一九八四年第二辑刊张锡厚《斯四二七七残卷考释》。
)(按:《斯四二七七卷》原无作者名。
张锡厚最初打算题为梵志体诗。
后来与《苏藏列一四五六卷》重新合并,确定此卷同样应为王梵志的诗,现按照他的说法收入。
)。

回波乐·六十八总结:
这首诗描述了作者身处自然之中,不受拘束,追求实际责任的态度。他认为自己与万物平等,守持静默,享受太平时代的安宁与和平。这首诗曾被收录于《斯四二七七卷》,作者王梵志的身份经过研究确认。

诗人·王梵志·简介
王梵志,卫州黎阳人。编诗一卷,计一百十一首。 王梵志,卫州黎阳人也。去黎阳城东十五里,有王德祖者,当隋文帝时,家有林擒树,生瘿,大如斗。经三年,其瘿朽烂。德祖见之,乃剖(撤)其皮,遂见一孩儿抱胎而出。德祖收养之,至七岁,能语,问曰:「谁人育我?复何姓名?」德祖具以实语之。(二字作告)因名曰:「林木而生曰梵天。」后改曰梵志,[曰]:「王家育我,(我家长育)可姓王也。」梵志乃作诗示(讽)人,甚有义志(旨),盖菩萨示化也。(《太平广记》八二,参以《永乐大典》六八三八[王]字韵引《桂苑业谈·史遗》。)○《云谿友议》下《蜀僧喻》云:「或有愚士昧学之流,欲其开悟,别吟以王梵志诗。梵志者,生於西域林木之上,因以梵志为名。其言虽鄙,其理归真,所谓归真悟道,徇俗乖真也。」○王维《与胡居士皆病寄此诗兼示学人诗二首》,注云:「梵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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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标题:回波乐·六十八原文注释译文赏析-王梵志诗词-唐诗全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