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八原文:
九八
朝代:唐 / 作者:王梵志
草屋足风尘,牀无破毡卧。
客来且唤入,地铺稿荐坐。
家里元无炭,柳麻且吹火。
白酒瓦鉢藏,(「藏」,项楚校作「盛」。
)铛子两脚破。
鹿脯三四条,石盐五六课。
(「课」,项楚、蒋绍愚校作「颗」。
)看客只甯馨,从你痛笑我。
(案以上六首录自郑振铎本拾遗。
为王梵志诗原卷第三卷。
惜不全。
)。

九八译文:
草屋被风尘覆盖,床上没有破毡可以躺卧。
客人前来,请他进来,用地铺草稿铺座。
家中原本没有炭火,只能用柳条和麻布吹火。
白酒放在瓦碗和盘中,铛子的两只脚都破损了。
鹿肉有三四条,石盐有五六颗。
(注:“课”此处解释为“颗”。
)看客们大概不会感到香甜,反而嘲笑我。
(这六首诗选自郑振铎的《拾遗》,收录在王梵志创作的诗歌卷第三卷。
可惜并未完整保存。
)。
全诗主题描述了一位贫困的居住环境。诗人住在草屋,没有舒适的床铺,客人来访时只能用草稿铺地,家中没有炭火,只能用简陋的工具吹火,食物也十分简单,仅有少许鹿肉和石盐。诗人以自嘲的口吻表达了他的贫困和困苦生活,同时暗示看客可能会嗤笑他的穷困。整体反映了古代社会中贫寒士人的生活现状。

诗人·王梵志·简介
王梵志,卫州黎阳人。编诗一卷,计一百十一首。 王梵志,卫州黎阳人也。去黎阳城东十五里,有王德祖者,当隋文帝时,家有林擒树,生瘿,大如斗。经三年,其瘿朽烂。德祖见之,乃剖(撤)其皮,遂见一孩儿抱胎而出。德祖收养之,至七岁,能语,问曰:「谁人育我?复何姓名?」德祖具以实语之。(二字作告)因名曰:「林木而生曰梵天。」后改曰梵志,[曰]:「王家育我,(我家长育)可姓王也。」梵志乃作诗示(讽)人,甚有义志(旨),盖菩萨示化也。(《太平广记》八二,参以《永乐大典》六八三八[王]字韵引《桂苑业谈·史遗》。)○《云谿友议》下《蜀僧喻》云:「或有愚士昧学之流,欲其开悟,别吟以王梵志诗。梵志者,生於西域林木之上,因以梵志为名。其言虽鄙,其理归真,所谓归真悟道,徇俗乖真也。」○王维《与胡居士皆病寄此诗兼示学人诗二首》,注云:「梵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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