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八原文:
七八
朝代:唐 / 作者:王梵志
造酒罪甚重,酒肉俱不轻。
若人不信语,(「语」,伯三七一六、斯二七一○卷作「义」。
)捡取《日盘经》。
(「日」,伯三七一六、伯三六五六卷作「湼」。
)。

七八译文:
造酒的罪过非常严重,酒和肉的罪责都不轻。如果有人不相信我的话,我愿意拾取《日盘经》作为证明。

七八总结:
这首诗主要谈论造酒的罪过,并强调其严重性。作者表示愿意用《日盘经》作为证明来说服那些不相信他的人。

诗人·王梵志·简介
王梵志,卫州黎阳人。编诗一卷,计一百十一首。 王梵志,卫州黎阳人也。去黎阳城东十五里,有王德祖者,当隋文帝时,家有林擒树,生瘿,大如斗。经三年,其瘿朽烂。德祖见之,乃剖(撤)其皮,遂见一孩儿抱胎而出。德祖收养之,至七岁,能语,问曰:「谁人育我?复何姓名?」德祖具以实语之。(二字作告)因名曰:「林木而生曰梵天。」后改曰梵志,[曰]:「王家育我,(我家长育)可姓王也。」梵志乃作诗示(讽)人,甚有义志(旨),盖菩萨示化也。(《太平广记》八二,参以《永乐大典》六八三八[王]字韵引《桂苑业谈·史遗》。)○《云谿友议》下《蜀僧喻》云:「或有愚士昧学之流,欲其开悟,别吟以王梵志诗。梵志者,生於西域林木之上,因以梵志为名。其言虽鄙,其理归真,所谓归真悟道,徇俗乖真也。」○王维《与胡居士皆病寄此诗兼示学人诗二首》,注云:「梵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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