诗原文:
诗(幷序) 十
朝代:唐 / 作者:王梵志
撩乱失精神,无由见家里。
妻是他人妻(一作「事」),儿被后翁使。
驷马被金鞍,镂镫银秋辔。
角弓无主张,宝剑抛着地。
设却百日斋,浑家忘却你。
钱财他人用,古来寻常事。
前人多贮积,后人无惭愧。
此是守财奴,不兑(张改作「免」)贫穷事。

诗译文:
撩乱失精神,无法回家见妻子。
妻子已经成了别人的妻子(另一版本写作「事情」),孩子被后父使唤。
马匹被套上了金鞍,蹄子上雕刻着银色的秋辔。
角弓无人拉弦,宝剑被抛在地上。
设立百日的禁食,妻子却忘记了你。
钱财被他人使用,这是古来常见的事情。
前人多有积蓄,后人却无愧疚之心。
这是守财奴的行为,不顾免于贫穷之事。
全诗概括:这首诗描绘了一个失意的男子,他的精神状态被扰乱,无法回家见妻子。妻子已经成了别人的妻子,而孩子则被继父驱使。诗中描述了奢华的马匹和装饰华丽的马具,但却无人来驾驭。角弓无人弯弓拉弦,宝剑被抛弃在地上。男子设立了百日禁食,但妻子却忘记了他。钱财被他人使用,这是历来常见的情况。前人积累了财富,后人却没有感到羞愧。整首诗通过描写守财奴的行为,暗示了他不愿意放弃贫穷的状态。

诗人·王梵志·简介
王梵志,卫州黎阳人。编诗一卷,计一百十一首。 王梵志,卫州黎阳人也。去黎阳城东十五里,有王德祖者,当隋文帝时,家有林擒树,生瘿,大如斗。经三年,其瘿朽烂。德祖见之,乃剖(撤)其皮,遂见一孩儿抱胎而出。德祖收养之,至七岁,能语,问曰:「谁人育我?复何姓名?」德祖具以实语之。(二字作告)因名曰:「林木而生曰梵天。」后改曰梵志,[曰]:「王家育我,(我家长育)可姓王也。」梵志乃作诗示(讽)人,甚有义志(旨),盖菩萨示化也。(《太平广记》八二,参以《永乐大典》六八三八[王]字韵引《桂苑业谈·史遗》。)○《云谿友议》下《蜀僧喻》云:「或有愚士昧学之流,欲其开悟,别吟以王梵志诗。梵志者,生於西域林木之上,因以梵志为名。其言虽鄙,其理归真,所谓归真悟道,徇俗乖真也。」○王维《与胡居士皆病寄此诗兼示学人诗二首》,注云:「梵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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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标题:诗原文注释译文赏析-王梵志诗词-唐诗全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