诗原文:
诗(幷序) 一○二
朝代:唐 / 作者:王梵志
平生不吃着,於身一世错。
一日命终时,拔釜交樛杓。
若有大官职,身苦妻儿乐。
叉手立公庭,终朝并[两](雨)脚。
得禄奴婢飡,请赐妻儿着。
一日事参差,独自煞你却。

诗译文:
平生不吃苦,一生都错了。
有一天命运终结时,拔去饭盆交换木勺。
若能担任重要官职,自己虽辛苦,妻儿却快乐。
双手合十站在公堂上,整日并肩受着风雨。
得到俸禄、奴仆和佳肴,请求赐予妻儿衣着。
有一天事务繁忙,独自一人细心处置。

诗总结:
这首诗表达了作者平生辛勤努力,但却没有享受到好处的感慨。他在官场上忙碌,家庭却并不幸福,生活充满了矛盾。最后,他仍然坚守自己的职责,独自承担各种事务。整体表达了作者对生活的辛酸和对官场的现实感慨。

诗赏析:
这首王梵志的诗《诗(幷序) 一○二》以简洁而深刻的语言表达了一位士人的生平和境遇。诗中透露出一种淡泊名利、坚守原则的精神。
首先,诗人提到自己一生不贪恋富贵,错过了一世的享受,这表现出他对物质财富的淡漠态度。他将生命比作一天的时光,命终之际拔釜交樛杓,似乎在强调生命的短暂和无常。
然后,诗中提到如果有了高官厚禄,妻儿的生活会幸福,但他自己却选择站在公庭中,一直独自忍受风雨,这种对官位的淡漠态度以及对公事的坚守,反映出他的高风亮节。
最后,诗人表达了一种对家庭的忧虑,担心自己的家人在他一日事务参差的情况下,将无人依靠。他虽然请赐妻儿饭食和衣着,但他似乎也在暗示自己对家庭的无奈。

诗人·王梵志·简介
王梵志,卫州黎阳人。编诗一卷,计一百十一首。 王梵志,卫州黎阳人也。去黎阳城东十五里,有王德祖者,当隋文帝时,家有林擒树,生瘿,大如斗。经三年,其瘿朽烂。德祖见之,乃剖(撤)其皮,遂见一孩儿抱胎而出。德祖收养之,至七岁,能语,问曰:「谁人育我?复何姓名?」德祖具以实语之。(二字作告)因名曰:「林木而生曰梵天。」后改曰梵志,[曰]:「王家育我,(我家长育)可姓王也。」梵志乃作诗示(讽)人,甚有义志(旨),盖菩萨示化也。(《太平广记》八二,参以《永乐大典》六八三八[王]字韵引《桂苑业谈·史遗》。)○《云谿友议》下《蜀僧喻》云:「或有愚士昧学之流,欲其开悟,别吟以王梵志诗。梵志者,生於西域林木之上,因以梵志为名。其言虽鄙,其理归真,所谓归真悟道,徇俗乖真也。」○王维《与胡居士皆病寄此诗兼示学人诗二首》,注云:「梵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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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标题:诗原文注释译文赏析-王梵志诗词-唐诗全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