诗原文:
诗(幷序) 五十七
朝代:唐 / 作者:王梵志
古来服丹石,相次入黄泉。
万宝不赎命,千金不买年。
有生即有死,何后复何先。
人人总色活,注(项改「拄」)着上头天。

诗译文:
古代人们纷纷服用丹石,相继葬入黄泉深处。无论拥有多少财宝也无法延续生命,再多的金钱也无法购买青春。生命与死亡相伴,哪个先来哪个后并无定数。每个人都在追逐生活的多彩,但最终都将回归天命。

诗赏析:
这首诗《诗(幷序) 五十七》由王梵志创作,表达了关于生命和死亡的深刻思考。全诗以简洁而深刻的语言,表达出人生的无常和生死的必然性。
首句“古来服丹石,相次入黄泉。”提到“丹石”,指的是古代追求长生不老的仙丹,然而,人们最终还是要“相次入黄泉”,也就是死亡,无法逃避生命的最终命运。
第二句“万宝不赎命,千金不买年。”强调了无论拥有多少财富和珍宝,都不能够延长生命或赎回生命。生命是无价的,金钱和财富无法抵挡死亡的临近。
第三句“有生即有死,何後复何先。”直截了当地表达了生死的相对性和无法预测的特性。无论是何时、何地,生死都是人生不可避免的一部分。
最后一句“人人总色活,注(项改「拄」)着上头天。”通过“总色活”表达了人们都在追求生活,不管生命如何短暂,都在珍惜生活的每一刻。而“注着上头天”则意味着人们将生死的命运交托给更高的力量。

诗人·王梵志·简介
王梵志,卫州黎阳人。编诗一卷,计一百十一首。 王梵志,卫州黎阳人也。去黎阳城东十五里,有王德祖者,当隋文帝时,家有林擒树,生瘿,大如斗。经三年,其瘿朽烂。德祖见之,乃剖(撤)其皮,遂见一孩儿抱胎而出。德祖收养之,至七岁,能语,问曰:「谁人育我?复何姓名?」德祖具以实语之。(二字作告)因名曰:「林木而生曰梵天。」后改曰梵志,[曰]:「王家育我,(我家长育)可姓王也。」梵志乃作诗示(讽)人,甚有义志(旨),盖菩萨示化也。(《太平广记》八二,参以《永乐大典》六八三八[王]字韵引《桂苑业谈·史遗》。)○《云谿友议》下《蜀僧喻》云:「或有愚士昧学之流,欲其开悟,别吟以王梵志诗。梵志者,生於西域林木之上,因以梵志为名。其言虽鄙,其理归真,所谓归真悟道,徇俗乖真也。」○王维《与胡居士皆病寄此诗兼示学人诗二首》,注云:「梵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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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标题:诗原文注释译文赏析-王梵志诗词-唐诗全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