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波乐·七十三原文:
回波乐 七十三
朝代:唐 / 作者:王梵志
父母生儿身,衣食养儿德。
蹔托寄出来,欲似相便贷。
儿大作兵夫,西征吐蕃贼。
行后浑家死,廻来觅不得。
儿身面向南,死者头向北。
父子相分擘,不及元不识。

回波乐·七十三译文:
父母生下孩子,养育孩子是一种美德。
不久前送出去,希望他像借贷一样方便归还。
孩子长大成为一名士兵,奔赴西征对抗吐蕃贼寇。
在归程中,妻子不幸去世,回家后却再也找不到她的踪影。
孩子面朝南方,而逝者的头却朝向北方。
父子之间分割分割,未曾有过认识的机会。

回波乐·七十三总结:
这首古文诗歌描述了一个父母养育儿子的故事。父母用心地抚养孩子成长,但孩子长大后却远赴西征,而在旅途中丧失了妻子。诗中表达了父母对子女的期望和担忧,以及生死离别的辛酸之情。诗句中的“父子相分擘,不及元不识”更是表达了父子之间的隔阂和陌生感。整首诗抒发了作者对家庭与生命的思考和深情回忆。

诗人·王梵志·简介
王梵志,卫州黎阳人。编诗一卷,计一百十一首。 王梵志,卫州黎阳人也。去黎阳城东十五里,有王德祖者,当隋文帝时,家有林擒树,生瘿,大如斗。经三年,其瘿朽烂。德祖见之,乃剖(撤)其皮,遂见一孩儿抱胎而出。德祖收养之,至七岁,能语,问曰:「谁人育我?复何姓名?」德祖具以实语之。(二字作告)因名曰:「林木而生曰梵天。」后改曰梵志,[曰]:「王家育我,(我家长育)可姓王也。」梵志乃作诗示(讽)人,甚有义志(旨),盖菩萨示化也。(《太平广记》八二,参以《永乐大典》六八三八[王]字韵引《桂苑业谈·史遗》。)○《云谿友议》下《蜀僧喻》云:「或有愚士昧学之流,欲其开悟,别吟以王梵志诗。梵志者,生於西域林木之上,因以梵志为名。其言虽鄙,其理归真,所谓归真悟道,徇俗乖真也。」○王维《与胡居士皆病寄此诗兼示学人诗二首》,注云:「梵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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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标题:回波乐·七十三原文注释译文赏析-王梵志诗词-唐诗全集